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質檢總局動植物監管司副司長盧厚林代表質檢總局介紹了有關情況。他表示,為促進臺灣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質檢總局主要從三方面積極開展工作,一是會同農業部于2005年3月22日聯合發佈第478號公告,鋻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已確認中國臺灣為免疫無口蹄疫地區,決定自公告發佈之日起,恢復產自臺灣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進入大陸;二是于2005年5月23日發佈第83號公告,增加檢驗檢疫準入的臺灣水果種類。對產自臺灣地區允許進入大陸銷售的水果種類由原來的12種擴大到18種,新增加的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等6種水果,自公告發佈之日起,獲准進入大陸市場;三是採取快速、便捷的檢驗檢疫措施,便利臺灣水果進入大陸市場。
據了解,這些便捷檢驗檢疫措施具體包括:1、提供熱線諮詢。國家質檢總局和有關口岸檢驗檢疫機構開設熱線諮詢電話,及時解答有關臺灣水果檢驗檢疫問題;2、加快檢疫審批。國家質檢總局和直屬檢驗檢疫機構通過電子審批的方式對臺灣水果從快辦理檢疫審批。對於臺灣到大陸參加展會的水果由質檢總局委託直屬檢驗檢疫機構直接辦理檢疫審批;3、快速受理報檢。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全天候對臺灣水果提供預約報檢和提前報檢服務;4、實施快速查驗。對入境的臺灣水果實施快速查驗,保證隨到隨檢。對需要送實驗室檢測的水果樣品,確保優先送樣、優先檢測;5、加快放行速度。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立即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進口商憑通關單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對於發現疫情的,經檢疫除害處理合格後馬上放行;6、加強與臺灣企業、協會等有關方面的溝通,及時解決臺灣水果在大陸銷售中遇到的檢驗檢疫問題。這些措施對於解決近年來臺灣水果銷售困難,增加臺灣果農收益,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發展,造福海峽兩岸人民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