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居黃河上游,北倚賀蘭山,南憑六盤山,黃河縱貫北部全境,歷史文化悠久,古今素有“塞上江南”之美譽,寧夏是中華文明的發祥地之一。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后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陜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後置寧夏省;建國後撤消併入甘肅省,後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西周至秦朝時期
西周建都于鎬(今西安市西)其統治中心在陜西關中,故其以北地區,包括內蒙河套,寧夏全境及陜西、山西北部稱為朔方。春秋時期,今固原地區為烏氏戎所居,今銀南地區以鹽池為中心是朐衍戎的勢力範圍。戰國時期,秦惠文王攻取烏戎地,置烏氏縣(今固原縣南涇水北岸)轄今固原地區。之後又在鹽池縣境設立朐衍縣、轄今銀南地區。秦昭襄王三十五年(西元272年)後,兩縣劃歸北郡管轄,這是寧夏地區有行政設置之始。秦朝時寧夏為北地郡,郡治在甘肅寧縣。漢朝屬朔方史部。西漢時將北地郡治往今甘肅環縣。固原設安定郡。寧夏分屬北地郡和安定郡。東漢將安定郡治移至今甘肅鎮原縣,將北地區郡治移至今吳忠市利通區西南。
唐朝至明清時期
唐朝時期,寧夏全境屬關內道,設6州:原州、靈州、西會州、安樂州、雄州、警州。北宋時期寧夏地區屬秦鳳路,後寧夏北部被党項族李繼遷佔領,北宋只控制寧夏南部,寧夏南部改屬涇原路。元朝時期在寧夏設西夏中興等路行中書省。西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滅元,建立明朝。但到1372年才完全佔領寧夏。明初在寧夏設府,後改為。曾增設寧夏左屯衛,中屯衛和前衛、中衛、後衛。後改設寧夏鎮和固原鎮,長城沿線設九個防區,稱九鎮,為明代邊重鎮之二。清初在寧夏設巡撫,屬陜西布政司,下制衛所,寧夏為準省級。後撤,改寧夏府,下設州縣,歸屬甘肅,但又升寧夏總兵為提督,繼增置滿營將軍府于寧夏,仍不失省級格局。
民國時期
1912年元月1日成立了中華民國,改府為道。因右為朔方,改為朔方道。1913年,又改回寧夏道。1928年10月17日,民國中央政府第159次會議決議,設寧夏省。全省面積約274910平方千米。1929年,寧夏建省。轄朔方道八縣外,將阿拉善、額液晶納劃入。又將阿拉善之巴格的磴口劃置磴口縣。1933年元月,馬鴻逵受蔣介石委任寧夏省主席,馬鴻逵主政寧夏。1933年9月劃中衛縣東部為中寧縣,1941年4月1日劃寧夏、寧朔兩縣為永寧縣,平羅縣北增為惠農縣、陶樂縣,並將寧夏縣改名為賀蘭縣,1945年將靈武縣屬之吳忠鎮改為吳忠市。新的寧夏省領二旗九縣:阿拉善旗、阿濟納旗;寧夏縣、寧朔縣、平羅縣、中衛縣、靈武縣、金積縣、鹽池縣、鎮戊縣(後改為預旺縣、再改為同心縣)、磴口縣。增設香山、居延、紫湖三個設治局,1944年4月增設銀川市。1947年寧夏省會置銀川市。此後,直到解放前夕,全省共增設達13縣,1市、3設治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49年9月3日,寧夏解放。同年12月23日成立寧夏省,沿用了寧夏原稱。額濟納旗劃由甘肅酒泉專區代管,並於同年10月25日成立了寧夏省人民政府。1949年10月23日,中共寧夏省委員會決定成立中共阿拉善旗工作委員會。同時,調三邊軍分區三大隊駐防定遠營。1950年1月,成立吳忠市,5月又改為吳忠鎮,10月恢復為吳忠市。5月25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原定西專區的西吉縣、海原縣劃歸平涼專區。1952年5月,永寧縣第四、第六兩區及賀蘭縣第四區各一部劃歸銀川市。8月15日,為增進民族團結,阿旗首府定遠營為“巴音浩特”,10月16日中央批復備案通過。1953年11月2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通知,西海固回族自治區10月29日正式成立,4月1日,寧夏省“金、靈、吳、同”回民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在吳忠市成立,與吳忠市人民政府合署辦公。4月4日,寧夏省政府批准,惠農縣成立兩個相當於區級的回族自治區,即寶豐回族自治區和靈沙回族自治區。5月,中寧縣耍義山鄉(原四區六鄉)劃歸同心縣管轄。7月,寧夏省“金、靈、吳、同”回民自治區籌委會改名為寧夏省河東回族自治區籌委會。1954年4月21日,寧夏省河東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下轄吳忠市、金積縣、靈武縣和同心縣。1954年7月14日,內務部批准,銀川市由6個區合併為4個區。1954年9月,寧夏省建制撤銷,併入甘肅省。1954年11月3日,寧夏省撤銷合併于甘肅省後,原河東回族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不變,新設銀川專區。1954年11月經內務部批准,惠農縣人民政府由寶豐城遷駐黃渠橋。1955年4月28日,甘肅省河東回族自治區更名為甘肅省吳忠回族自治州,領導金積縣、靈武縣、同心縣,並代管鹽池縣。12月1日,國務院批准鹽池縣正式劃歸吳忠回族自治州管轄。1955年11月18日,國務院批准,西海固回族自治區改名為固原回族自治州。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以原寧夏省行政區域為基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 1958年9月4日,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工作委員會批准中衛縣成立甘塘鎮,是自治區最早的城鎮之一。9月25日,中共寧夏工委批准永寧縣的永華鄉全部、楊顯鄉的部分地區和賀蘭縣的蘆花鄉全部和蘇峪鄉的大部(含賀蘭牧場全部)劃歸銀川市管轄。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自治區轄2市、1專區、17縣:銀川市、吳忠市、中衛縣、中寧縣、同心縣、靈武縣、鹽池縣、金積縣、固原縣、西吉縣、海原縣、隆德縣、涇源縣。總面積約6.64萬平方千米。1969年,內蒙古自治區所轄阿拉善左旗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轄2市、1專區、1旗、16縣,市轄縣級區2個。自治區面積由原6.64萬平方千米增至17萬多平方千米。1970年,固原專區改為固原地區。 1979年5月30日,國務院批准將阿拉善左旗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轄(7月1日起正式劃回)。寧夏回族自治區轄2地級市(銀川、石嘴山)、2地區(銀南、固原),16縣,市轄縣級區7個。1980年1月1日,取消“革命委員會”,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並以“鄉”名稱逐步取代“人民公社”名稱。2001年7月7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固原地區和固原縣,設立地級固原市和原州區。2002年10月19日,撤銷銀川市城區、新城區和郊區,將銀川城區分別設立銀川市興慶區、西夏區和金鳳區;撤銷石嘴山市石炭井區。10月25日,靈武市由吳忠市代管變更為由銀川市代管;紅寺堡開發區劃歸吳忠市管轄。2009年10月22日,國務院正式批准同意設立吳忠市紅寺堡區,以吳忠市紅寺堡鎮、太陽山鎮、大河鄉、南川鄉的行政區域為紅寺堡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紅寺堡鎮。2009年12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決定將同心縣、鹽池縣列為吳忠市擴權強縣試點縣,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探索經驗。 決定將發展、改革;工業、安全生產;農牧、糧食、林業、水利;商務、旅遊、外事;建設、國土、交通、環保;科技、教育、衛生;文化、廣電、體育、旅遊;財政、審計、稅務、物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民政、民族宗教;工商、質監十大領域的100項管理許可權直接下放到兩縣。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在吳忠市開展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關於擴大同心縣、鹽池縣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的實施意見》。寧夏是中央編辦確定的全國5個“省直管縣”試點省區之一。此次改革的關鍵詞是“擴權強縣”,也就是說,同心縣、鹽池縣與吳忠市的行政隸屬關係不改變,只是在實行自治區直管縣的財政管理體制的基礎上,主要從減少管理層次,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出發,將能放的行政審批等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盡可能一放到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