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紀的“太學”。現代意義上的高等教育則始於日本統治時期。1946年,日本殖民政府在臺灣設立1所帝國大學(即今臺灣大學前身)及3所獨立學院。當時高等教育學生近3000人,教師60余人。
國民黨敗退臺灣後,日本人建立的一些大學經過改制得到發展,大陸一些知名大學如清華大學、交通大學與中央大學等也在臺相繼復校,同時新建了不少高等學校,使臺灣的高等教育得以發展。到1988年,臺灣有39年大學和獨立學院,其中有13所綜合大學,6所理工科學院,6所醫學院與12所師範學校,1所藝術學院與1所體育學院。90年代以來,由於教育政策的大幅調整與開放,臺灣許多專科技術學校改制為大學或學院,使得臺灣的高等教育迅速發展。
目前高等教育分為專科學校、獨立學院及大學與院校研究所。正規高等學校的學制一般為4年,但師範、法律和建築系為5年,醫學系為6-7年。高等院校研究所招收碩士與博士研究生。專科以上學校大部分設有夜間部,學生以在職青年為主,學習年限較日間部多一年。日間與夜間部均採用學分制。到2000年學年度,臺灣有大學53所,獨立學院74所,專科學校23所,合計150所(公立53所,私立97所),3925個科系;在校學生10.9萬人,教師4.3萬人;研究所達到1410個。
臺灣當局對高等教育不斷進行調整與改革。首先是大學招考制度有重大變革。1953年開始,臺灣實施大學聯合招考制度。1989年,臺灣成立“大學考試中心”,研究改革聯合招考制度,並於1992年提出多元入學方案,1994年試辦推薦甄選,1997年試辦申請入學,不再公佈各係組的最低錄取原始分數。2001年,臺灣高考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採行“考招分離”的“多元入學方案”,即“甄選入學制”與“考試分發制”雙軌並行,前者佔招生比例的六成左右,後者佔四成左右。主要內容是:一是“考招分離”。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專門負責命題研究、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等,而招生業務則由“聯合分發委員會”負責。“甄選入學制”包括推薦甄選、申請入學和各類資優保送等多種升學方式,由各大學校係自行決定招生方式。“考試分發制”分為甲、乙、丙等三種方案,其中甲、乙兩種方案為兩階段式考試,第一階段為學科能力測試,第二階段為各大學指定科目考試。丙案則只要參加指定科目考試即可,也就是聯考。為配合2002學年度起的多元入學方案,全面停辦大學先修制度。這一改革方案,較為複雜,引起社會的極大爭議。這一改革後,臺灣的高考升學率大幅提升,從此前的約60%上升為2003學年度的110%。
為加快高等教育的發展,臺灣“教育部”于2001年8月公佈首部《大學教育政策白皮書》,提出多項重大高等教育發展計劃。主要包括在兩年內開放大學學年制與學季制並行,縮短現行學士4年、碩生生1至4年、博士生2至7年的修學年限,五年內設立10所以內的重點型大學與研究型大學,10年內完成25歲以上成人在具備一定條件後免學歷入大學的目標。
為適應科技與經濟發展的變化,臺灣開始大力發展研究型大學,加強高等教育的基礎研究。在臺灣當局的政策鼓勵下,臺灣許多大學逐漸規劃發展為“研究型大學”,增加研究所碩士與博士生人數。2001年8月,臺灣“教育部”選出臺灣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陽明大學、中央大學、中山大學、臺灣科技大學與政治大學等9所大學,提供7.2億元,用以提高研究所基礎教育,推動校際與國際合作,及推動研究生學習國際化。2001年,臺灣一般大學研究所碩士與博士班招生名額達到27043人。臺灣大學與中央大學研究生比率均已佔學生總數的36%,計劃未來達到50%;政治大學也減少本科學生人數,增加研究生比例,未來也計劃達到1:1。
為了提高高校資源利用率和競爭力,臺灣教育部門提供數十億元,鼓勵高校整合。近年來,臺灣不少大學出現跨校研究中心或數所高校成立大學系統,甚至出現中等學校併入大學的趨勢。未來計劃實行“學系學程雙軌制”,高等院校可設立跨院係學程,獨立招生,大學可跨校組成大學系統、研究中心,以推動校際整合。
(來源:中國網)
編輯: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