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復辟神權政治的“金字招牌”

時間:2009-03-20 09:30   來源:西藏日報

  “流亡開始,我們就努力建立民主制度……到今天,這個具備憲政的流亡組織,已經成為一個高度民主的政府”……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站在講臺上大談特談“民主”的,並不是什麼“民主人士”,而是舊西藏集宗教神權和世俗政權于一身的十四世達賴丹增嘉措。

  何為“民主”?民主即“人民的統治”。儘管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民主”有著不同的解釋,但有一點誰也不會否定,即“民主”是與“專制”相對立的,前者由廣大民眾掌握政治權力,而後者政權則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實行寡頭政治和獨裁統治。

  達賴集團叛逃國外後,信手拈來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雖然不倫不類,不過總算粉墨登場了。可惜畫虎不成反類犬,無論是達賴集團1963年頒布的所謂“西藏國憲法”,還是1991年的“流亡藏人憲法”,都規定“政府的一切職權都屬於至尊的達賴喇嘛”、“達賴喇嘛可以更換包括首席噶倫在內的全體噶倫”。達賴既是“神王”又是“君王”,擁有對“噶廈”和“人民會議”的一切決議和官員任命的最後決定權。

  除達賴本人是理所當然的“最高領袖”外,跟隨達賴出逃的家族成員也先後有7人登上“噶廈”“噶倫”寶座:二哥嘉樂頓珠數次擔任“首席噶倫”,三哥洛桑三旦是分管衛生的“噶倫”,姐夫達拉·平措扎西則是分管內政、安全的“噶倫”,妹妹吉尊白瑪幾次出任文化、衛生“噶倫”,弟媳仁青康珠曾任分管教育的“噶倫”。這一屆“流亡政府”中,“噶倫”丹巴次仁是吉尊白瑪的丈夫,達拉·格桑央金是達拉·平措扎西的第二任妻子。達賴家族把持著“流亡政府”核心部門要職,權力蓋世。

  達賴集團的“民主制度”還帶有濃重的僧團政治色彩。其選舉辦法規定,議會43名代表必須有10名來自教派。“流亡政府”現任“首席噶倫”桑東、“噶倫”次仁平措都是僧人,“噶倫”土登龍日也是達賴集團“瓦拉納西西藏高級佛學院”培養出來的。

  而作為立法機構的“人民會議”幾乎沒有立過什麼法,形同虛設,1991年才任命的“大法官”更是空有其名,所謂“三權分立”只不過是一個幌子。

  連達賴集團《西藏評論》和《獨立》雜誌也評論說,“如果關起門來天真地認為我們是一個推行民主的社會,不讓人笑破肚皮才怪……結果是最典型的從未見過的挂羊頭賣狗肉”,“政府體制中的監督機構和制衡體系不起作用……一切工作只為了取悅達賴喇嘛,這是哪家的民主?”

  不惟如此,達賴集團還不惜採取恐嚇、暗殺等手段,殘酷打壓迫害政治和宗教上的異己分子,不講絲毫“民主”情面。不聽其指揮的“藏人幸福事業會”首領貢塘楚臣和理塘·阿塔遭到暗殺,功德林活佛被刺成重傷,赤江和松布活佛遭到“死亡威脅”。曾經是達賴集團領導核心成員的其美澤仁指控說,有10名藏人由於不同意達賴的意見而先後被暗殺。

  即使是藏傳佛教信奉數百年的傑欽修丹護法神,也因被疑心“對西藏的根本大業不利,對達賴喇嘛的身壽不利”、“親漢”而遭受滅頂之災:神像被毀,信徒被毆打,僧人被逐出寺廟。2007年,印度一些傑欽修丹信徒上訴印度法院,控訴達賴迫害。去年5月達賴竄訪歐洲時,傑欽修丹信徒“如影隨行”,打出“達賴喇嘛,停止你的謊言”的標語,抗議達賴的“專制”、“獨裁”。

  如此充滿舊西藏封建農奴主專制色彩的“民主制度”,也只有達賴想得出來。在達賴“和平抗暴50週年紀念集會”上奢談“民主”的講話中,有兩個“關鍵詞”頗為耐人尋味:一是“流亡開始”,一是“自由的西藏”。為什麼是“流亡開始”而不是此前的一個什麼時間“建立民主制度”?因為達賴心知肚明,民主改革前他治下的舊西藏實在找不出半點與“民主”沾邊的東西,把人分為三等九級的封建農奴制法典、慘絕人寰的各種刑罰、用人皮人骨製成的宗教法器,等等,都是真正的民主所不能容忍的。

  達賴終歸是達賴,作為神權統治的代表,他不會也決不可能忘記昔日那個給農奴主階級帶來巨大政治、經濟特權的黑暗社會,那個被他吹捧成“社會制度的寬鬆可以與當時亞洲大部分地區相媲美”的“自由的西藏”。那個時代,僅達賴家族就佔有27座莊園、30個牧場、6000多農牧奴。更重要的是,他還掌握著黎民百姓的生殺予奪大權。試想,有哪個民主社會的政治領袖能夠如此惟其所欲、如此“自由”?為此,他甚至宣稱“西方如美國也是事實上的政教合一”,仿佛如此一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便真的成了“民主制度”。

  話又說回來,如果沒有“民主”這塊“金字招牌”,達賴拿什麼討好西方主子,拿什麼騙取國際社會的同情,又拿什麼攻擊國內的社會主義民主?

  2000年達賴在達蘭薩拉“西藏政教合一”研討會上鼓吹:“政教合一含義廣泛,如能照此實施,未來的西藏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社會。”可見,達賴的真實意圖,是要借西方民主的“軀殼”,來還封建農奴制的“陰魂”。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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