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授權發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
時間:2012-03-13 09:5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11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監督指導地方各級法院依法履職、公正司法,著力提升隊伍素質、審判品質和司法公信力,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努力。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同比下降1.8%;審結10515件,審限內結案率為95%。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1220.4萬件,同比上升4.4%,審、執結1147.9萬件,審限內結案率為99%,結案標的額1.7萬億元。
一、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84萬件,判處罪犯105.1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7%和4.4%。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出臺司法解釋,指導各級法院準確適用刑法修正案(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審理走私、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案件的司法解釋,就相關犯罪的法律適用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依法、寬嚴適度。加強對重大案件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定性準確、量刑適當。依法行使死刑核準權,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自訴案件和解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嚴格減刑、假釋條件及辦理程式,完善審判工作與社區矯正銜接機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司法建議,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民事審判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488.7萬件,同比上升10%。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意見,全面加強對地方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重點就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提出要求。各級法院審結婚姻家庭、損害賠償、房屋買賣、醫療糾紛、勞動爭議、土地承包、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案件313.9萬件,依法保護各方當事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加強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支援調解組織、仲裁機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作用,共同化解社會矛盾。
三、加強商事審判工作,依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67.2萬件,與上年基本持平。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金融糾紛案件59.3萬件,切實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高度重視小型微型企業因資金鏈斷裂引發的涉訴案件,盡可能採取調解、協調、和解方式化解糾紛,在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發展生產。加強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審判,制定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海上貨運代理糾紛等案件的司法解釋,完善相關案件審理規則。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2.2萬件,通過準確適用法律、國際公約和國際商業慣例,妥善化解外經貿糾紛,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對外開放和海洋經濟健康發展。高度重視做好涉港澳、涉臺案件審判工作,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加強司法互助,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協助調查取證6325件。
編輯:孟雅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