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責任險調查:已披露中報公司62%“裸險”

2011-07-21 07:09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編輯:王思羽

  “你是做保險口的記者,給我們上市公司打什麼電話?”記者在調查上市公司投保情況時經常被這樣問道。在記者的調查過程中,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有這樣的想法,他們似乎很難將保險與他們自己聯繫起來。

  然而,渤海灣漏油、電梯傷人等頻頻發生的重大事故背後,都有一個甚至一類公司沉甸甸的責任。一時間,責任險這個與人、與財產密切相關的話題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事實上,不單是上市公司,任何企業身上都肩負著責任和與之相伴的風險。恰逢上市公司中報披露之際,不妨看一看,上市公司們對自己的責任與風險的保險意識有多強?

  62%“裸險”

  已披露中報上市公司投保少

  《證券日報》保險週刊記者根據wind數據統計發現,截止到7月20日,共有42家A股上市公司發佈中期報告。其中,除了社保之外,沒有其他保險費用支出的公司有26家,佔42家上市公司的62%。在這些上市公司中不乏身處財產、環境高危領域的上市公司。

  隸屬電子元器件製造業的上市公司立訊精密,中報中有關年金繳費項目,保費是13.4萬元,是已披露中報的42家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有企業年金的單位。電氣設備製造業的金髮科技中報中有住院保險143萬元。此外,老闆電器半年報中一項費用為“外來人員社會保險”,金額為91萬元。

  百年人壽團險總監姜京對本報記者表示,企業在壽險公司投保的商業險,主要是綜合福利保障類,包括補充醫療保險、意外險和重疾險。在這方面,國有企業對賠付率較高的補充醫療保險比較青睞,而三資企業的保險保障意識更強,投保也更為充分。某保監局工作人員則對本報記者表示,大型國企,特別是電力企業等投保企業財產險較多,“電力設備在野外風險很大,賠付率很高。”

  記者在上市公司半年報中看到,西安飲食最新半年報的銷售費用中有“保險費”8.2萬元;華麗家族半年報顯示,其管理費用項目下“保險費”有13.8萬元;柘中建設的現金流量表附注中有保險費8.3萬元一項;民和股份中報披露其保險費為12.4萬元; *ST南風半年報中保險費有63萬元;*ST遠東半年報中顯示保險費用2萬元;*ST博通中報“營業費用”項目顯示,保險費17萬元;江蘇陽光半年報中保險費有157萬元;金城醫藥保險費用119萬元;金髮科技本期增加綜合保險費162萬元;博瑞傳播綜合保險費57.6萬元;渝三峽A中報“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顯示,其支付保險費、試檢費、仲介費等管理費用144.5萬元。除此之外,濱化股份的財險保費有115萬元;中原內配財險保險費18.6萬元。

  陽光財險公司表示,目前,單位投保的主要險種有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產品責任險、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其中,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較受企業重視。

  試點4年

  環境污染責任險難推動

  “投保這個保險的主要是有污染源的化工企業等,這個險種剛開發完,我們這邊正在試行。”人保財險四川德陽分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環境污染責任險于6月份開始試行,目前業務部門正在積極推廣此險種。

  一方面是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推廣工作緊鑼密鼓展開,另一方面卻是環境污染事件頻發,這個險種鮮見排上用場。

  6月4日至21日,中國最大海上油氣田蓬萊19-3的B平臺和C平臺相繼發生溢油事故。7月14日,國家海洋局發佈消息稱,發生溢油事故的兩平臺仍有油花冒出,已對渤海海洋環境構成巨大威脅,再次發生溢油的可能隨時存在。類似事件,再次將環境污染責任險推至公眾視野。

  其實,早在2008年,環保部與保監會就在蘇州召開了全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會議,試點示範工作全面啟動,江蘇、湖北、湖南、河南、重慶、瀋陽、深圳、寧波、蘇州等省市作為試點地區展開了相關工作,並初步確定以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等作為主要對象開展試點。

  然而,這個險種卻是叫好不叫座。

  某地方保監局工作人員笑稱,“不是有意願就能有成果的。”該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環境污染責任險一直很受重視,但推行的成效卻不盡如人意。

  環境污染責任險難推廣非一個地方的現象,近3年來,深圳全市僅有8家企業投保,總保額1600萬元,遠遠不足以覆蓋環境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數據顯示,僅2010年我國就發生了156起突發環境事件。目前我國7555個大型重化工業項目中,81%布設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45%為重大風險源,相應的防範機制卻存在缺陷,導致污染事故頻發,我國每年由於環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1200億元。

  儘管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實施有諸多好處,但目前在我國發展緩慢。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焰在去年的兩會提案仲介紹說,環境污染責任險的主要制約因素在於該險種的推行缺乏法律保障,對企業是否參保沒有制度約束,對侵權主體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制度。其次是政策支援力度不足。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巨大,在我國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時期,單純依靠保險公司商業機制運作難以持續。此外,目前我國尚未有統一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標準,保險公司在勘查、定損與責任認定上存在困難,災害損失風險難以把控,這進而影響到環境責任保險的費率厘定和產品開發。吳焰建議,應在國家和地方立法中納入環境責任保險的相關條款,明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建設的強制性方向以及過渡措施,明確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原則、主體、範圍、標準、舉證責任、請求權時效等。

  記者查詢了石化行業多家上市公司年報,在中國石油集團保險項目下,有以下內容“本集團已對車輛和有些帶有重要營運風險的資產進行有限保險;已購買意外事故導致的個人傷害、財產和環境損害而產生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並購買僱主責任險。本集團其他未被保險保障而將來可能產生的責任對財務狀況的潛在影響于現時未能合理預計。”

  高管責任險

  80%為赴美上市公司購買

  截至6月15日,今年以來共有25件針對中國赴美上市企業的集體訴訟,數量已經超過了去年一年的總和。自2009年以來,國內赴美上市企業遭遇了第三波較為集中的訴訟潮。受此影響,國內保險公司提供的董事及高管責任險的費率普遍上漲,漲幅在10%-20%,有的超過了20%。

  蘇黎世保險數據顯示,目前購買董責險的企業中80%以上為赴海外上市的企業。對赴美上市的中國企業而言,董責險是應付美國證券市場特殊法律環境的必要“裝備”。

  陽光財險公司內部人士表示,國內上市公司高管被訴風險不大,投保企業較少。而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被起訴風險非常大,是必須投保董責險的。

  有數據顯示,目前在國內近2000家上市企業中,僅有近5% 的企業購買了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而美國市場則有97%的投保率,加拿大市場投保率亦高達86%。

  隨著海外中國公司的訴訟風險的不斷增大,為海外上市中國公司的高管們“保駕護航”的董事及高管責任險(以下簡稱高管責任險)費率漲價也正風生水起。

  所謂董責險,是指用來保障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管理職責時面臨的潛在個人責任風險,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其職務行為過程中的“不當行為”(包括疏忽、錯誤、誤導性陳述及違反職責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而給其個人帶來的損失。同時,在法律允許情況下,董責險也保障公司為其董事及高級職員支付由上述法律責任所引起的費用。

  目前,國內提供董責險的公司多為外資公司。由於董責險保單的賠款額較高,90%以上的保單採用“共保體”的形式分散給至少兩三家保險公司承保。

  據記者統計,目前在國內投保高管責任險的公司有100多家,在A股上市的絕大多數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投保了高管責任險。如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深發展、中國平安、中國人壽等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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