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民間借貸立法問題成為炙手可熱的話題。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議,應適時制訂民間借貸管理辦法,從立法層面來規範民間借貸關係。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也提出,要及時研究出臺加強民間借貸管理的指導性意見或放貸人條例。民進中央經濟委員會、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浙江省人大代表周德文也通過民進中央及其他全國人大代表遞交了民間借貸法和民間投資促進法草案。
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大背景下,民間融資日漸活躍,積累的金融風險也備受關注。2011年,浙江溫州因民間借貸危機而頻頻出現企業倒閉潮和老闆“跑路”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本報視點版將以溫州為典型樣本,刊發系列報道,對民間借貸現狀和監管、立法等問題作深入剖析,以期尋找到破解民間借貸困境和糾紛的良策。
“2011年,溫州市兩級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2052件,收案標的額113.434億元。”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陶蛟龍近日透露。
“與2007年相比,增加了4倍多。”一位來自企業界的溫州市人大代表對《法制日報》記者說,這一數字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民間借貸在溫州的涉及面之廣、影響程度之深。
民間借貸糾紛5年增4倍多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二審審理,庭長鞠海亭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2007年之前,溫州民間借貸相對還是比較平穩的。2007年,法院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2896件、審結2775件。從2008年開始,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收案數大幅度增加,至2011年,高達12052件,比2007年增加4倍多。
溫州地處我國東南沿海,血緣、地緣、業緣等非制度安排的地方文化發達,民間借貸一直是親朋好友之間互相幫助、解決生活生產困難的重要救濟途徑。
但從2008年開始,民間借貸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溫州市中院的一份研究資料表明,2007年,法院審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標的額為2.05億元。2011年,審結的標的額為53.86億元,5年間增長了25.27倍。
再看民間借貸案件平均收案標的額。2008年,此類案件的平均收案標的額是20.07萬元,2011年增長到94.12萬元,3年間增長了3.69倍。
“這說明民間借貸已不僅僅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助行為,其借貸範圍、借貸性質都已發生很大變化。”鹿城區法院院長周豐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去年,該院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標的額漲幅明顯,以1月到9月統計數據為例,收案標的額在500萬元至1000萬元之間的案件81件,1000萬元至1500萬元之間的32件,1500萬元至3000萬元的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