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

2012-03-22 13:00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范樂

  “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補貼統一併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惠及120萬人

  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在市政府舉行《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發佈會,宣佈自今年元旦起,全市居民的養老保險實現全覆蓋,預計政策將惠及120萬人。 

  新在哪

  參保對象擴大到無保險所有人員

  記者了解到,此次參保對象擴大到無保險所有人員。其中南京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棲霞、雨花臺八區(以下統稱江南八區)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區(縣)由區(縣)經辦機構經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時,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不滿60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此外包括非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工作人員以及當期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企保)或參保中止繳費、未納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被徵地人員社會保障(以下簡稱徵地社會保障)等城鎮非職工居民和農村居民。

  “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補貼一併納入

  南京市自2008年出臺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城鎮居民養老補貼辦法》後,將農村居民全部納入新農保,對城鎮老年無保障居民全員實施養老補貼制度。截止到2011年底,新農保參保及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領取人數達113.52萬人,新農保參保率達99%,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領取人數達5.03萬人;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發放率100%。但這一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度體系、待遇水準及區縣間還有差異。有時甚至會出現同一城市、同一區縣、同一街鎮的居民實施不同的養老制度、領取不同的養老待遇的情況。

  如今,原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的,以及領取城鎮居民養老補貼的,統一併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待遇也提高了

  記者還了解到,養老保險的待遇也提高了。具體為:

  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2012年1月起,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由原6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江南八區城鎮居民基礎養老金由原20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辦法》對本市戶籍不滿5年人員設定了補繳和延長繳費政策:一是對於參保繳費人員,年滿60周歲、本市戶籍不滿5年,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可往後順延繳費,待繳費年限滿5年後,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二是對於戶籍不滿5年的老年居民,辦法實施準入機制,須按規定一次性補繳5年的養老保險費後,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體現義務和權利的對等;

  繳費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體現繳費與不繳費的不同:基礎養老金:2012年1月起,繳費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為100元/月;江南八區統一為220元/月;繳費年限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計發標準增加10元,體現長繳多得;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作為月計發標準,體現多繳多得。

  養老補貼人員全部併入居民保險。2012年1月起,60周歲以上人員按新標準發放。55周歲至60周歲人員,仍按原待遇標準繼續領取,年滿60周歲後按新標準計發。

  此外,南京此次還注意了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建立了居民養老保險與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徵地人員社會保障制度轉接機制,提高保障層次和待遇水準。

  舉個例子

  55歲了還沒參保,能領多少養老金

  住在主城區的市民徐先生今年55歲,他沒參加過任何社會養老保險,現在他以勞動年齡段的市民身份執行《南京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根據南京市江南八區設定的標準,他每年需要繳納800元最低養老保險費用,連續繳納5年,到他60歲為止,政府每年補貼其個人賬戶110元。徐先生在5年間實際繳納的費用為:800元×5=4000元。

  這樣,徐先生60歲時,每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由三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部分:目前江南八區設定的標準為220元/月;繳費年限養老金部分:假設目前設定的標準為每年10元,計算公式就為:10元×5=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800元+110元)×5}÷139=32.7元。那麼,徐先生60歲後每月可領取養老金為220+50+32.7=302.7元。

  此外,他現在起還可以根據南京市居民醫保的相關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同時獲得相應的保障待遇。根據國家和江蘇省及南京市的有關規定,有些參數的設定每年都在提高,因此,每月302.7元是徐先生基礎養老金最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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