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電】
“車險理賠怎麼那麼麻煩,明明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小事故,忙活了近三周,才拿到理賠款。”新手馬先生前不久駕車發生意外,車損雖不嚴重,但由於車險定損爭議,在申請索賠時花了不少時間和精力。
【專家解釋】
保險顧問張馳指出,利用三招可有效避免車險定損爭議。第一,定損有爭議可商榷解決。對於維修價格的爭議是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最突出的問題。經常出現的情況是維修廠給出的維修費用金額高於定損員核定的損失金額。張馳指出,如果定損後被保險人不認可保險公司定損單確定的損失數額,可拒絕在定損單上簽字確認。此時,由於雙方未就修理項目和數額達成一致,保險公司出具的定損單對被保險人不發生效力,車主有權要求通過相關程式進行重新定損並請第三方的評估中心介入評估。第二,提前確定維修方式。通常來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壞部件的處理意見以修復為主,若損壞部件無法修復,可以更換損壞部件。而作為車主,在部件發生損壞後,為避免日後隱患,多數會傾向於直接更換。故而在維修之前或者維修進行過程中,建議投保人及時與定損員協商,確定好維修方式,以確保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第三,定損維修去同一處。除上述兩項內容外,他還提醒市民,如果前期車主已和查勘員確認按照4S店的維修方式確定損失金額,定損後就不要再到普通修理廠進行維修,以避免索賠時保險公司按照客戶實際選擇的修理廠標準重新確定損失金額,令車主本人產生不必要的支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