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備忘錄,香港和上海將在滬港經貿合作會議的框架及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下,加強金融領域的合作。
香港
第二個方向是確定香港和上海金融合作的優先領域,包括加強在金融市場發展方面的合作,鼓勵、支援金融機構互設,以及加強金融人才培訓和交流的合作。香港和上海將促進兩地金融市場組織在各自監管框架下的合作深化,支援和鼓勵上海證券交易所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在企業上市、產品開發、產品合作、資訊互換等方面加強合作。
第三個方向是健全兩地金融對話與交流。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聯合牽頭,組織和協調兩地政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市場組織的代表,每年定期在香港和上海兩地輪流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