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佈《銀團貸款暫行辦法》廢止文件22件

2012-01-06 15: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范樂

  中新網1月6日電 據央行官網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銀發〔1997〕415號文印發)等2件規章(附件1)和《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委託貸款業務規定》(銀發〔1993〕49號)等22件規範性文件(附件2)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廢止。

  廢止的規章

  (共2件)

  一、《銀團貸款暫行辦法》(銀發〔1997〕415號文印發)

  二、《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中方投資人新增資本貸款管理辦法》(銀發〔2000〕68號文印發)

  廢止的規範性文件

  (共22件)

  一、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委託貸款業務規定(銀發〔1993〕49號)

  二、關於下發《金融詐騙案件協查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1997〕195號)

  三、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銀行會計內部控制和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銀發〔1997〕318號)

  四、關於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的通知(銀發〔1997〕390號)

  五、關於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範本)》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章程(範本)》的通知(銀發〔1997〕474號)

  六、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現場稽核規程(試行)》的通知(銀發〔1997〕497號)

  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指標報表填報說明和商業銀行非現場監管報表報告書的通知(銀發〔1997〕549號)

  八、關於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8〕165號)

  九、關於印發《農村信用合作社會計基本制度》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出納制度》的通知(銀發〔1998〕524號)

  十、關於印發《關於縣(市)城市信用合作社歸口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的具體意見》的通知(銀發〔1999〕168號)

  十一、關於印發《關於組建農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聯合社的試點工作方案》等三個文件的通知(銀發〔1999〕210號)

  十二、關於剝離不良貸款相應的表內應收利息處置問題的通知(銀發〔2000〕145號)

  十三、關於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城市商業銀行股東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銀辦發〔2000〕246號)

  十四、關於印發《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2000〕303號)

  十五、關於執行《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銀發〔2000〕359號)

  十六、關於明確呆滯貸款劃分標準的通知(銀發〔2000〕363號)

  十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準入管理的通知(銀發〔2001〕173號)

  十八、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品質五級分類管理的通知(銀發〔2001〕416號)

  十九、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重新登記過程中股東資格審查問題的通知(銀發〔2001〕423號)

  二十、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村信用社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移交地方有關問題的通知(銀辦發〔2001〕357號)

  二十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落實《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2〕330號)

  二十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農村信用社應收利息核算期限等若干會計財務問題的通知 (銀發〔2002〕3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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