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納入營改增視野

2012-11-29 09:20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在中央明確“適時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築安裝等行業納入改革試點”之後,金融保險業成為地方政府的新關注點。《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北京、上海等地對金融保險業試點營改增已經進行過相應的調研,而安徽省也正計劃著手就金融保險業試點進行摸底。不過,業內人士表示,鋻於一些計稅方法技術上的難題,金融保險業如何試點營改增仍存諸多不確定性,需要更深層次調研。

  目前已經開展營改增試點的12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在試點方案上均參照上海的“1+6”模式。所謂“1+6”的“1”即交通運輸業,“6”即現代服務業的6個行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和鑒證諮詢服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今年10月18日主持召開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時指出,抓緊制定擴大改革試點的具體方案,有序擴大試點範圍,適時將郵電通信、鐵路運輸、建築安裝等行業納入改革試點。

  在已經明確的上述行業之外,哪些行業下一步可能入圍營改增試點?據安永中國間接稅合夥人梁因樂介紹,除了對於已經納入試點的行業進行相應的調研外,北京的財稅部門也對未來的制度如何設計、擴圍的方向和方式等進行了初步調研,這些被調研的行業除了郵電通訊、交通運輸和建築安裝業之外,也包括金融保險業。而曾參與過上海營改增試點的可行性方案設計工作的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也表示,上海在全國是最早對金融保險業開展營改增試點調研工作。

  一位參加26日召開的擴大營改增試點工作座談會的安徽省財政廳相關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安徽省即將圍繞金融保險業的營改增試點開展摸底調研,收集相關企業的基礎數據。“將保險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有利於解決下游交通運輸業的保險費無法實現進項抵扣的難題。”該人士稱。

  儘管金融保險業已經納入了營改增進一步推進的試點行業範圍之內,但是,大部分的業內人士表示,金融保險業入圍試點短期仍面臨諸多難題,對於如何徵稅也存在諸多討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此前公佈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即借鑒原營業稅的簡易計稅方法,不涉及進項抵扣等複雜計算。

  梁因樂表示,根據對國外多個國家的金融服務增值稅體系的研究,我們發現大部分金融服務的增值稅處理採用免稅方式,但是對進項稅不予以抵扣,出口金融服務也會有特殊的增值稅處理。但到底我國應採取什麼樣的增值稅徵收方式,需要在借鑒國際經驗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經過深入調研後制定方案。

  胡怡建表示,“1+6”行業以及目前已明確的建築安裝業、郵電通訊業和鐵路運輸業這個三行業,其大部分收入來自為生產者提供服務,但金融保險業作為消費性服務業,改革進程應該排在上述行業的後面。他指出,全球對金融業實施增值稅的國家,對金融業的主營業務(如信貸業務)免稅,僅對輔助業務(如中間業務)徵稅。但考慮到龐大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行業上市公司的高利潤率,中國的營改增試點不可能推出一個大尺度的“免稅方案”。

  梁因樂表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以及規模比較大的金融機構對於“營改增”如何在金融業試點都非常關注,也在相關調研當中。但是政策什麼時候能夠出臺,是要通過多方的充分討論和研究,是需要有個過程的。他認為,到2013年下半年,可能會有機會看到金融業入圍“營改增”相關政策的初步方案。

  不過,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李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金融行業營改增意義重大,將會對營改增深入推進起到重要的攻堅作用。他表示,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營業稅名義稅率為5%,改徵增值稅後其進項稅額抵扣的確認是關鍵,如處理不當,其課稅基礎無法準確計量,與一般企業相比,金融業的扣除額是非常小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短期內並不能體現出降稅效應,但長期對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將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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