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理財產品揭底:募集期竟超產品期

2012-08-28 15:46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范樂

  短期理財市場不再是銀行的自留地,這裡已經開始上演激烈的爭奪戰。各路金融機構對這塊蛋糕虎視眈眈,尤其以短期理財基金最為來勢洶洶。

  由於去年大肆發行短期理財產品攬儲,銀行已被監管部門叫停1個月期限以下理財產品,但銀行顯然並不甘心退出這一市場。普益財富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7月銀行理財市場總共發行了912款1個月期限以下理財產品。

  《證券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雖然1個月期限以下產品越來越多地被設計為滾動式,但部分銀行仍然存在依靠短期理財產品攬儲的嫌疑。該類產品還呈現出募集期被拉長的特點,業內人士分析稱,“募集期拉長有利於銀行以較低代價吸儲,但由於募集期不算利息或只給活期利率,實際上降低了投資者的資金整體回報率”。

  超短期產品常態化、系列化前7月平安銀行發行居首位

  去年9月30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91號文),其中第二條中規定“不得通過發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在月末、季末變相調節存貸比等監管指標,進行監管套利;應重點加強對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理財產品的資訊披露和合規管理,杜絕不符合監管規定的產品。”

  該文件並沒有完全禁止一個月期限以下理財產品,不過在當年11月份的2011年第四次經濟金融形勢通報分析會上,有關部分口頭要求各家銀行在年底之前暫停發行一個月期限以下超短期理財產品。此舉及時遏制住了銀行間愈演愈烈的靠超短期理財產品衝存貸比考核時點之風,此類產品的發行量也大幅減少。

  然而,如今距離去年下發“91號文”已將近一年,超短期理財產品又有捲土重來之勢,只不過在產品設計上更加常態化和系列化。

  普益財富統計數據顯示,1-7月銀行理財市場總共發行了16659款理財產品,其中,產品期限在1個月以內(31天)及投資期限可以在1個月以內的開放式和滾動型產品共912款,加上之前已發行的但未到期的開放式和滾動型產品,投資者可以選擇用以管理短期閒置資金的產品實際多於這個數。

  從產品收益率來看,7月該類產品的平均預期收益率為3.66%,高於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上限。

  從產品期限來看,1個月(30和31天)、1周(7天)、雙週(14和15天)和3天的產品數量較多,分別為383款、166款、80款和79款,佔超短期理財產品總數的比分別為42.00%、18.20%、8.77%和8.66%。

  從發行銀行來看,平安銀行(含更名之前的深發展)、中國銀行、東莞銀行、農業銀行和廣發銀行發行的該類產品最多,產品數量分別為309款、141款、75款、49款和45款。其中,平安銀行的超短期產品最為豐富,不僅有週末發、周添利、雙週添利和月添利這樣完整的期限序列,而且現金溢系列也是涵蓋了多個投資期限。中國銀行和東莞銀行則以滾動型產品為主。

  普益財富研究員吳濘江認為,這類產品的發行已經常態化和系列化,發行時間主要根據產品的接續需要而定,從而消除了銀行發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變相高息攬儲,在月末、季末變相調節存貸比等監管指標,進行監管套利的嫌疑,這也是現存產品系列在監管層對超短期產品嚴密監管下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

  產品時間設置有玄機 多銀行產品巧跨“時點”

  因為受限于存貸比等指標的考核,各商業銀行每到月末都面臨存款壓力。而短期理財產品在去年一度成為銀行攬儲利器,3-7天超短期理財產品曾紅極一時,收益率也一度高達7%。

  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利用短期理財產品攬儲主要通過時間節點的巧妙設計來實現:一是把產品募集期設定在月末,起息日定在下月初,尚處在募集期的資金就算作了存款;二是將產品的到期日設定在月末,假如8月31日到期,一般理財產品的資金到帳日都設定在T+2,也就是9月2號之前銀行都可以把到期資金當做存款。

  除了利用期限以外,也有個別銀行將募集到的理財資金全部以內部拆借方式存入總行資金池,記入“結構性存款”科目,納入存款考核,並與全行資金統一運用,與信貸資金無法區分。

  雖然“91號文”禁止利用短期理財產品攬儲衝時點,但由於並沒有明確的違規界定指標,也給一些銀行以可乘之機。

  本報記者僅對7月份發行的一個月期以下產品進行統計,就有15款產品將募集期設置在月末,而產品開始日在下月初。其中平安銀行佔據6款,均為“聚財寶”系列產品。以“聚財寶”靈活添利(非保本)2012年27期人民幣理財產品為例,發行開始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投資開始日期在8月3日,募集期正好跨過月末。

  7月份發行的一個月期以下產品中,還有15款產品將投資結束日期設定在了月末兩天,這樣銀行就可以把資金保留到8月1號再兌付給投資者。中國銀行和平安銀行各佔據了4款產品,蘇州銀行和東莞銀行各佔兩款。

  而如果看一下6月份的發行情況,因為涉及到季末和年中的衝存壓力,短期理財產品很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6月份發行的一個月期以下產品共129款,其中有26款產品都把投資開始日期設定在了7月初,還有8款產品將到投資結束時間定在了6月28、29兩天,這樣到期資金就仍然可以保留在本銀行作為6月末存款。

  分析人士告訴記者,監管部門並沒有對借理財攬儲的行為有一個準確界定,並且目前此類產品都以系列出現,並非只在月末才發,也給自己留足了“並非攬儲”的解釋餘地。

  東莞銀行短期理財產品募集期最長達34天

  不僅是產品開始和終止時間的設計充滿玄機,募集期限逐漸拉長的趨勢也銀行獲益不淺。

  一般而言,超短期理財產品募集期較短,正常時間應在1-3天。但本報記者對今年1-7月發行的912款1個月期限以下理財產品統計發現,募集期在5天以上(不含五天)的產品就高達266款,佔比為29%。

  募集期限最長的高達34天,為東莞銀行發行的“2011年穩健收益系列月月滾動2號個人理財計劃06”,發行開始時間為2012年3月16日,發行結束期為2012年4月18日,而該產品投資期限總共也不過26天。不僅如此,東莞銀行發行的2011年、2012年穩健收益系列月月滾動及25天滾動多款產品募集期都超過了27天,募集期限比產品期限還要長。

  另外,募集期較長的還有郵儲銀行,該行財富系列之“月月升”人民幣理財產品每月發行的募集期也都達到了27天;漢口銀行的兩款,至尊理財12009期和12010期理財產品也分別達到了18和17天募集期;蘇州銀行的金石榴創利系列產品的募集期也多在8天以上。

  從產品期限及類別來看,募集期限超7天的產品投資期多為1個月,或是滾動式產品。

  從發行銀行來看,募集期限超過7天的產品多集中在城商行,但也不乏中行、郵儲、光大等國有及股份制銀行。

  值得注意的是,東莞銀行今年1-7月發行的一個月期限以下的理財產品,募集期全部都在7天以上。甚至於該行發行的2012年穩健收益系列4天滾動所有產品的募集期也都達到了7天。東莞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投資者所投資金在募集期可獲得活期存款利率。

  業內人士指出,在募集期間,投資者的資金大多是不計息,即便支付活期利息也是微不足道的,銀行以較小代價獲得了短期存款,而投資者的資金利用和回報率則因為募集期的拉長而大幅降低。假如一款一月期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為5%,募集期也高達一月的話,客戶在發行之初就購買該產品,實際的年化收益幾乎縮減了一半。所以投資者應儘量在募集期即將結束的時候再購買。

  短期理財產品收益率比拼銀行遠超基金

  一方面是監管部門喊停銀行短期理財,另一方面短期理財市場又吸引著其他金融機構紛紛試水。

  短期理財基金在今年5月份一經推出,就得到投資者的熱捧。8月17日,工銀瑞信7天理財基金一經推出,就在4天時間募集到400億元。2012年內新基金首募總額達2687.41億元,短期理財基金1369億元的規模佔據了“半壁江山”。而根據證監會公開披露數據顯示,目前排隊報批的基金中就有20隻短期理財基金,產品期限短則7天,長則3個月。僅在8月份,就有5隻短期理財基金報批。

  普益財富研究員吳濘江告訴記者,目前基金對於銀行的理財產品衝擊並不是很大,畢竟客戶有一定的偏好和黏性,以前購買貨幣基金的客戶更容易投資短期理財基金。而且基金波動較大,風險更大,目前收益也並不超過銀行。

  記者粗略統計發現,今年1-7月銀行發行的912款一月期限以下產品中,有483款產品的年化收益率都達到或超過了4%。30天左右期限的理財產品收益率大多數都能達到4%、5%,招商銀行發行的安心回報之澳元歲月流金123號年化收益率甚至達到了7%。

  相比而言,已經成立的16隻短期理財基金最近1個月總回報折合年化收益率在1.5%-3.6%之間,其中有4隻理財基金已成立超過3個月,最近3個月總回報折合年化收益率在3.03%-3.97%之間。

  吳濘江向記者表示,短期理財基金還處在搶佔市場的階段,未來還會加大力度推出。銀行在短期理財市場面臨的壓力還是不小的。目前銀行超短期產品期限在3天到31天不等,加上可每日進行申購和贖回的開放式產品,通過合理的配置,該類產品幾乎可以滿足1個月以內所有的投資期限需求。並且銀行還加大了滾動式和開放式產品的開發,這種產品與基金短期理財非常相似,都是設定了一個短期投資期限,如果到期沒有贖回就自動滾入下一個投資期。

  超短期理財產品不僅可以向有短期資金頭寸的投資者提供保值增值的渠道,同時增強了銀行在理財產品發行期限和流動性安排方面的多樣性和豐富性。未來在短期理財市場,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還將展開更為激烈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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