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設立、收購和撤銷分支機構審批行政許可事項公佈

2009-11-02 09:46     來源:新華網綜合     編輯:肖燕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佈了“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撤銷分支機構審批”行政許可事項。

  根據相關規定,證監會要求,券商設立分公司需提交8項相關文件,包括申請報告,公司關於申請設立分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內部決策、授權文件,《公司章程》等關於設立分公司決策許可權相關規定的說明,公司符合申請設立分公司條件的說明材料。具體應當包括: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風險管理、合規管理制度情況說明等。

  券商設立營業部方面,凡屬申請在住所地證監局轄區內設立營業部的,應當提供申請報告,內部決策、授權文件,《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說明,公司符合申請設立證券營業部條件的說明材料等文件;凡屬申請在全國範圍內設立證券營業部的,還應提供公司交易、清算、核算、監控等系統實現集中管理的情況說明,以及公司電子化檔案資料集中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的說明。 (周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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