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聯合報道
消息人士16日透露,監管層近期多次召集券商座談,並派出高規格隊伍密集前往多家券商一線督戰行業創新。而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業務和場外業務將是行業創新三大重點。此外,在5月召開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提出的推進證券行業改革創新的11條舉措有望在年內全部出齊。
多家券商人士透露,在日前召開的一次行業創新研討會上,監管部門明確表示“下一步將更為關注行業創新能力在哪”。為督促行業加速創新,監管部門近期派出高規格團隊密集前往北京各家券商督戰,還將前往上海、深圳和廣州等地一線調研。
為力促行業創新,監管層透露,正考慮將券商創新能力及風控能力納入綜合考核體系,創新能力不足的券商將面臨評級壓力。
在5月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關於推進證券公司改革開放、創新發展的思路與措施(徵求意見稿)》提出了推進證券行業改革創新的11條舉措,分別指向提高證券公司理財類產品創新能力、加快新業務新產品創新進程、放寬業務範圍和投資方式限制、擴大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範圍、支援跨境業務發展、推動營業部組織創新、鼓勵證券公司發行上市和並購重組、鼓勵證券公司積極參與場外市場建設和中小微企業私募債券試點、改革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探索長效激勵機制及積極改善證券公司改革開放、創新發展的社會環境。
目前,這11條舉措中的擴大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範圍等已陸續發佈,但仍有多條舉措尚在醞釀之中。有市場人士表示,鼓勵證券公司發行上市和並購重組、改革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探索長效激勵機制等舉措提出,擬於年底前取消券商IPO上市審慎性監管標準、允許管理層和業務骨幹以信託等方式間接持有證券公司股份。如果成行,這將對證券業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