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再反對“國酒茅臺” 稱保留行使法律權利

時間:2012-10-22 08:56   來源:新京報

  “國酒茅臺”商標申請公示期上週六截止,茅臺能否最終獲得該商標,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尚未有最終結果。山西汾酒上週六對此發佈聲明表示,汾酒堅持8月6日商標異議書的理由和立場不變,將保留行使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

  山西汾酒再發聲明

  7月20日,“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國家商標局初審併發佈公告。根據《商標法》規定,茅臺要想最終拿下“國酒茅臺”商標,還需經過3個月的公示期。公示期間,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10月20日,“國酒茅臺”商標申請公示期滿,商標局表示共收到95件次異議。業內人士分析稱,初步裁決最快要1年半後出爐。

  山西汾酒當日就“國酒茅臺”商標註冊公示到期發表聲明稱,汾酒集團依然堅持8月6日商標異議書的理由和立場不變,並將保留行使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

  山西汾酒集團文化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靜安昨日表示,無論商標是否獲批,他們對於“國酒茅臺”都表示難以接受,並且將採取進一步行動維護權益。

  反對聲雲集

  “國酒茅臺”商標自7月獲初審以來,引發廣泛質疑。8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業曾集體表示反對。

  此後,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等5酒企聯合上書反對“國酒茅臺”商標註冊。加入反對陣營的還有律師和學者。

  對於公示期截止以及眾多反對聲音,記者昨日致電茅臺集團多位高層,但其均未接受採訪。

  不過,近期曾有媒體報道稱,在貴陽召開的第二屆中國國際酒類博覽會上,茅臺副總經理杜光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國酒’商標是由國家商標總局通過程式審批公告的,這是國家的事情,非本公司可以決定。國家有國家的規定,國家要求怎麼做,茅臺就怎麼做!”他還表示,商標和酒不是同樣的東西,不可相提並論。

  ■ 分析

  申請“國酒”被指高明行銷

  社會各界對茅臺加冕“國酒”的關注度越來越高。

  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秘書長彭洪表示,“國酒”二字是一種巨大的隱性資源“酒企打出‘國’字牌,無非是看中了國字號背後巨大的壟斷性、排他性利益蛋糕。”

  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唐說,茅臺提出“國酒”商標申請本身就不失為一次高明的宣傳行銷。

  也有人認為,茅臺曆史悠久,中國也需要一款奢侈品酒與世界名酒媲美競爭。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對茅臺此舉可能引發的“國”字號商標申請熱表示擔憂。廣東省酒類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李唐認為,如果“國酒”商標真給了茅臺,會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公。此舉無異於鼓勵企業投機,眾多品牌可能會加入申請“國奶”“國茶”“國衣”等“國”字號商標的隊伍中。

  據新華社電

  ■ 相關

  汾酒三季度凈利同比增8倍

  山西汾酒20日披露三季報顯示,第三季度實現凈利潤4.57億元,同比增833.39%,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2.51億元,同比增長47.35%。

  今年白酒企業業績多為增長,9月28日,酒鬼酒第三季度凈利潤盈利預計為1.69億元至2.09億元,將同比增長572%至732%。本月14日,五糧液、古井貢酒均稱前三季度業績有5成以上增長。

  此前,貴州茅臺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凈利潤近70億,同比增長約43%。(李靜)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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