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品標準15年沒變 標準滯後違法成本低

時間:2013-01-22 09:14   來源:廣州日報

  標準滯後違法成本低 委員建議制訂新食品標準

  據廣州發展研究院日前發佈的一份民調報告顯示,市民認為食品消費“安全”和“比較安全”的比例僅為22.1%。

  “食品標準嚴重滯後於時代,檢測方法就很老土,完全跟不上時代,相應地就把食品企業入行的門檻降低了。”政協分組討論中,白雲區代表團的人大代表黃燕提出,有的食品標準還停留在1997年,她呼籲政府及時修訂食品標準,並建議廣州制訂高於國家標準的食品標準。

  食品標準完全跟不上時代

  “沒想到食品標準這麼低。”昨天,白雲區代表團的人大代表黃燕憂心忡忡地說,她發現食品標準嚴重滯後,有的還停留在1997年,“藥品標準都是一年修訂一次,五年進行一次大修,可食品是我們天天都要吃的。”

  黃燕說:“這樣一來,食品安全的檢測方法就很土,完全跟不上時代,相應地就把食品企業入行的門檻降低了。”

  黃燕呼籲,在食品安全形勢嚴峻的當下,政府要加大對食品標準的研究和投入,讓食品品質標準得以提升,好把比較差的企業關在門外。她還建議,廣州可以制訂一些適合地方的食品標準,這些標準可以高於國家標準,以提高食品行業準入門檻。

  列席會議的廣州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梁建清說,現在的確有一些食品品質問題是由於標準滯後造成的。“像瘦肉精、三聚氰胺,以前都認為是好東西,後來隨著科技進步發現這些添加劑對身體有害,所以食品的標準要及時更新。”

  食品安全問題違規成本過低

  廣州市政協委員劉素燕認為,現在的食品問題違規成本過低,處罰也不夠嚴厲。

  來自青聯界別的鐘堅委員認為,目前重點是要查處造假和銷售偽劣食品、無證無照經營、經銷不合格食品等違法案件,提高懲罰標準。

  鐘堅說,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對於打擊食品犯罪的條款存在局限,使很多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無法最終定罪。建議建立相應的處罰依據,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致人重傷或死亡等嚴重後果的,強烈建議應適用刑法量刑,或者罰到其傾家蕩產,以此來體現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震懾力,絕對不能以罰代刑。

  代表委員建議

  建議政府整合食品監管環節

  肖湘花等委員提出,從原料到生產、再到運輸、直至上架銷售,一種食品需要發改、工商、農業、質監、衛食藥監等多個部門監管。這樣層層把關的監管形式,一方面對於減少不合格食品流入流通領域有好處,但另一方面,當出現較為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時,就加大了各個部門之間互相推諉的可能性。

  肖湘花委員表示:“六七個部門管理食品安全問題,很難‘一管到底’。”建議政府能夠整合監管環節。

  食品安全資訊披露形成常態

  人大代表曹白表示,要建立食品安全資訊披露的常態機制,主管部門和媒體要公佈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黑名單,常態化地公開。“哪些是不安全,哪些企業是進入到黑名單了,對企業來說敢不敢冒這個風險,需要成本的付出,主管部門要做這個事情。”

  鐘堅委員也認為,目前,食品的安全資訊渠道不通暢,執法部門聯合執法、相關資訊通報等方面也存在缺漏。

  曹白代表建議,要有一個舉報和投訴的途徑,強調老百姓自我保護和參與監督的能力,要讓全社會來監督食品安全。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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