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財政經濟部1月17日說,韓國政府將對水、電、高速公路等公共產品的收費設價格上限以穩定物價。
韓國財政經濟部當天說,2008年韓國物價將出現上半年上漲幅度大、下半年上漲幅度小的“上高下低型”上漲趨勢。韓國政府決定對部分公共產品設價格上限,不允許有關企業在上半年內上調水費、電費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的收費標準,並引導有關企業下調電信費和燃氣費的收費標準。
當天,韓國政府舉行黨政政策協商會,就近期物價動向進行了討論,並制定了穩定物價的綜合對策。根據這項綜合對策,韓國將在今年上半年內進一步下調小麥、玉米、飼料用穀物等主要農產品配額稅,制訂方案以減輕原油等原材料價格上漲對中小企業造成的負擔,加強對各類補習班收費的指導和管理,並要求各級學校嚴格控制學生學雜費上漲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