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日前發佈通知,要求深進一步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商務部要求,2013年1月底前,各地發卡企業要完成合規自查工作。 2013年3月底前,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一次專項檢查,集中查處一批符合條件但未備案的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以及群眾投訴舉報多、媒體負面報道多的發卡企業。
通知全文如下:
商務部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
近日,商務部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業務主管處室、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並指定專人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執法工作,為下一步開展專項檢查、處理舉報投訴做好準備。
二、做好企業備案。健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流程,建立符合備案條件的轄內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名單。認真落實《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備案範圍、期限、程式等要求,按照商務部制定的相關業務範本,嚴格審核備案要件。2013年1月31日前,報送工作進度報告。商務部將對各地管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考核。
三、開展培訓宣傳。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以下培訓:(一)對市、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及商務執法人員重點開展管理政策、資金管理業務、業務資訊系統及商務執法培訓;(二)對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及品牌發卡企業重點開展“三項制度”、資金管理業務及業務資訊系統培訓;(三)對其他發卡企業重點開展“三項制度”培訓。
四、組織監督檢查。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指導發卡企業開展合規自查。2013年1月底前,各地發卡企業要完成合規自查工作,重點是完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內部管理制度。
2013年3月底前,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一次專項檢查,集中查處一批符合條件但未備案的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以及群眾投訴舉報多、媒體負面報道多的發卡企業。檢查內容以實名登記、非現金購買、限額發行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對檢查中發現的未落實相關制度的發卡企業,要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其儘快完善相關制度,糾正違規行為;對拒不配合檢查、拒不備案、拒不執行相關制度的,要按照《管理辦法》規定予以處罰,並公示其違法違規行為。
2013年4月15日前,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向商務部提交專項檢查報告、典型案例及《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檢查情況表》。商務部將適時組織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聯合督查。
五、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向商務部反饋《管理辦法》貫徹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新聞媒體關注的熱點、企業和社會公眾的訴求。與本地紀檢監察、人民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建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向上述部門通報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對舉報投訴中發現的涉嫌違規發行使用多用途商業預付卡、違反預付卡購卡協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將有關要求及時通知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