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徵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計劃于2010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青年報》10月22日)
全國首創的機動車險改革新政一經公佈,立即炸開了鍋。方案規定“私家車連續5年未發生賠款,最高可享受67.6%的商業車險下浮優惠;如果車輛上年度發生8次及以上賠款,車險費率將上浮3倍”,這一條尤為搶眼,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質疑這會否成為保險公司漲價的“陰謀”?北京保監局副局長劉躍林對此表示,不會允許保險公司借機漲價。
但這並不能消除公眾擔心。北京將車保險費用與賠付直接掛鉤,獎勵車主安全行車,懲罰因事故引發的過度賠付。保險公司賠款減少,說明車輛碰擦等交通事故降低,意味著公路交通更暢通,行人更安全,其可行性與必要性值得肯定。但是公眾質疑,這可能成為保險公司變相抬高保費的一個“陰謀”,不是沒道理。想一想,連續5年不發生一分錢賠款,方可享受67.6%的險費優惠,幾名私家車主能做得到?如今城市交通越來越複雜,車越來越難開,北京每年新增近30萬輛私家車,碰碰擦擦在所難免,保險公司哪怕賠一分錢,都意味著“連續5年未發生賠款”泡湯,筆者聽到一位駕駛經驗豐富的網友說,你不碰別人,別人要碰你,5年無賠款,難於上青天。
再論發生8次以上賠款,車險費率上浮3倍,這加價力度也太大。老實說,一年發生8次賠付的私家車並非少數,車險金一下竄高3倍,車主恐難承受。不但如此,新方案還規定,“發生1次、2次、3次、4次、5次賠款時,浮動系數分別為1.0、1.1、1.2、1.5和2;發生6~7次賠款,保費上浮2.5倍。”這就是說,只要一年內有兩次賠付,車險金就須上浮。一年兩次賠付對大多數私家車來說,可稱家常便飯。這麼算賬,絕大多數私家車主就很難享受優惠車險,反而要多掏腰包。所以他們感覺新政加大保險負擔,並不奇怪。
當然,公眾感覺憑得是直觀,屬於微觀思維,缺乏數據支撐。實施新方案,宏觀上講究竟是增加還是減輕私家車商業保險負擔?相關部門應拿出翔實數據說話,且讓公眾信服。譬如連續5年未發生賠款的私家車,佔多少比例?1年無賠款的又佔多大比例?1年內發生一次賠款的百分比?1年內發生8次以上賠款的又有多少?將這些數據全部透明,讓公眾甄別,充分討論,再開聽證會,新政才是可行的。而目前公示的方案僅限于條文和保金計算公式,缺乏充分數據支援,顯然很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