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焦點話題再次被點燃。全國政協委員張世平近日在政協會議發言時指出,208家上市國企高管與一線職工的收入差距,從2006年6.72倍擴至2008年17.95倍。18倍差距,合不合理?國企高管薪酬到底該怎麼發?與國外相比,中國國企高管薪酬高不高?天價薪酬到底會傷害誰?這一系列再度為社會熱議。
中國國企數量龐大,但如果拿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行使出資人權益管理的中國最大128家國企來舉例說明,可能更具說服力。此前不久,國務院國資委領導稱:這128家國企高管薪酬定得並不高,平均薪酬也就是60萬元人民幣左右。去年9月,他透露,2008年央企有1500億元的年增長利潤,1500多位央企副總以上的高管總薪酬每年增長4600萬元左右。“這個增長數字是合情合理的。因為國企的薪酬體系也應該像民企一樣也要能留住人才。”
近年來,中國對國企高管薪酬的管理力度不可謂不大。2002年中國推行國企高管年薪制,規定高管年薪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2倍。2009年9月,國家規定央企高管的年薪上限為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這已經是2004年以來有關央企高管薪酬管理的第五個文件。文件年年出,但薪酬標準卻從12倍漲到20倍,平均薪酬更是年年高。2004年至2007年,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下的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別為35萬元、43萬元和47.8萬元、55萬元,年增長14%左右。
60萬年薪到底高不高?
先在國內比。2009年,中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5153元。60萬年薪,相當於城鎮居民收入的35倍,相當於農村居民收入的116倍。中國經濟最發達的上海市去年最低工資標準是960元。60萬年薪,相當於這一數字的625倍。
再與國外比。2009年中國GDP總量33.5萬億元,按13億人計算,每人平均GDP是25769元。國企高管的60萬年薪相當於每人平均GDP的23倍。有專家據2008年度數據研究後發現,挪威國有企業高管工資是每人平均GDP的1.2倍,瑞典是1.6倍,法國是1.9倍,英國是1.4倍,美國是3.4倍,日本相對較高為4.3倍。中國央企高管工資是他們的15倍至31倍。
數字是枯燥無味的,但也最具說服力。無論橫比還是豎比,央企高管這60萬薪酬,看起來都絕對不是“不算高”。況且,薪酬與實際所得並不劃等號,僅職務消費一項就數目不菲。如果企業業績驕人,倒也是一說,一些央企一邊大手大腳花錢,卻一邊哭窮,向國家伸手要錢。
至於“留住人才”說,聽起來也站得住腳。不妨再來一次橫比豎比。
與國內民企比,不少央企掌握著國家壟斷資源,享受著政府特殊扶持。有些央企看似企業,其實不僅有事業單位性質,甚至還有政府功能。高管也不是職業經理人,他們中有不少人是副部級乃至正部級官員。看似職業經理人,做事卻不一定“職業”:做好了,企而優則仕;做虧了,國家財政買單,頂多挨板子、換位子。低於60萬薪酬,這些國之棟樑就要變身為民營企業家?我看未必。
再看看其他國家對國企高管的管理。瑞典政府禁止國企向高管發獎金,財政大臣發表署名文章說:“毫無疑問,國有企業管理層須把瑞典民眾的福祉放在心上。”法國對公用性、壟斷性公司高管的工資水準直接參考公務員體系而不考慮市場因素。董事長必須是公務員,由總理任命,執行公務員工資標準。總經理由董事會招聘,工資標準由財政部確定,沒有浮動部分,也不實行年薪制。財政部的公務員不能到曾管轄過的國企任職。看到這些資訊,經常在全球飛來飛去的中國央企高管們不知會不會有所感觸。
國有企業的改革,貫穿改革開放三十年的主線,是中國經濟發展史上最偉大的成就之一。國企改革為中國經濟贏得了活力,也為企業自己贏得了新生。但現在,天價薪酬等“國企新病”愈演愈烈,不僅成為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不和諧聲,同時也對國企自身發展帶來巨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