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經國家週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日前出臺,利用外資開始出現新特性,主要體現在利用外資的結構優化,向中西部轉移的傾向化,外商投資許可權的地方化
自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利用外資以“企穩”作為工作重點。其大環境是在2008、2009年全球跨國投資大幅下滑的情況下,中國利用外資也受到影響。那麼,在當前全球經濟開始復蘇之際出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是基於什麼樣的背景?中國的FDI(外國直接投資)未來走向會怎樣?在吸引外資對象、項目、投向方面將發生什麼樣的變化?《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就以上問題採訪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發展方式的導向調整背景
截至2010年3月,外商對華投資累計設立企業近69萬家,實際使用外資超過1萬億美元,中國連續17年位居發展中國家首位。2010年一季度中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34.43億美元,同比增長7.65%,1~3月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5459家,同比增長19.87%。
《財經國家週刊》:此次“若干意見”的發佈是出於什麼樣的背景?發改委:全球跨國投資2008年和2009年兩年連續大幅度下降,中國的利用外資也受到一定的影響。目前,隨著全球經濟的逐步復蘇,跨國投資開始企穩回升,但是基礎還不牢固。另一方面,國際金融危機也使中國發展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了較大變化,使我們更加認識到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非常緊迫,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提高利用外資的品質和水準。針對這樣的情況,200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的要求,近日正式出臺了國務院文件。《財經國家週刊》:“若干意見”在吸引外資對象、項目、投向方面有什麼新特點?其中提到將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請問修訂的背景是什麼?發改委:“若干意見”主要包括以下五個部分的內容:一是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特別是鼓勵外資投向高端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產業,同時要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類的項目;二是要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三是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四是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包括下放外商投資的審批許可權,比如《外資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需要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核準的之外,都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核準;五是要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中國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首次頒布實施後,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的形勢和需要,已經先後作了4次修訂。現行的《指導目錄》是2007年的版本,當時大的宏觀經濟背景是我們很注意“雙防”,防止經濟過熱和防止通貨膨脹。幾年來,國際上發生了空前嚴峻的金融危機,我們的發展水準進一步提升,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大意義和緊迫性越發突出,需要適時對《指導目錄》的政策導向進行一定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