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債危機折射歐元區體制存在缺陷

時間:2010-06-03 14:48   來源:上海證券報

  歐洲債務危機的不斷擴散,正在危及歐元的穩定,對歐元區經濟增長放緩的擔憂、避險需求促美元走強,不僅導致了全球股市紛紛下挫,而且還引發了大宗商品市場價格震蕩下行。這表明,全球經濟、金融正遭受歐洲債務危機的進一步衝擊。

  問題是導致當前歐元區國家面臨主權債務風險的原因是什麼?在筆者看來,影響歐洲債務危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這些國家自身的原因,也反映出歐元體制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長期性、結構性和制度性問題。

  首先,最早爆發主權債務危機的希臘等歐元區國家經濟基礎較為薄弱,金融危機使這些國家遭受了嚴重經濟損失,也推高了其赤字和債務,導致其原本隱蔽的債務問題一下子爆發了。

  一是希臘等歐元區國家經濟基礎較為薄弱,產業結構不完善,因此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遭受的損失也較為嚴重。以希臘為例,主要是以海運、旅遊、農產品出口等外需型產業作為獲取外匯收入的支柱產業,工業製造業比較落後。其支柱產業在國際金融危機中受到的打擊尤為嚴重,導致2009年希臘經常項目逆差佔GDP的比重在歐元區16國中居於首位?

  二是許多歐元區成員國自從加入歐盟起,其赤字和債務就一直超過規定上限。這些歐元區國家的稅收不能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同時實行高社會福利,造成財政赤字龐大。金融危機爆發後,各國更是不得不通過擴大開支以刺激經濟增長,在財政收入無法支撐所需開支後,政府不得不大量借債,從而推高了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

  三是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前,這些國家作為歐元區成員國的主權信用一直被評為A級,在國際市場上的融資能力較強,所以債務問題並未爆發。然而,金融危機的爆發和嚴重的經濟衰退改變了原來的市場判斷和評價,本來隱蔽的債務問題也就隨之爆發了。

  在這一過程中,國際評級機構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國際評級機構對發達國家的主權信用普遍高估,因此忽視了希臘等國長期存在的債務問題。但隨著市場開始關注債務問題,標普等評級機構也開始不斷調降希臘等國的主權信用評級,進一步加劇了市場的恐慌情緒,從而導致了危機爆發。

  歐盟領導人多次批評國際評級機構在主權信用評級過程中存在缺乏判斷力、過於依賴市場情緒等缺陷。目前,歐盟表示將採取措施加強對評級機構的監管,審查評級方法,嚴格評估評級結果,從而限制評級結果對市場的影響。

  其次,歐元區經濟、金融管理體制本身也存在著諸多缺陷。

  一是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分離。一國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應該是“互為依託,不可分離”。不過,儘管歐元區成員國的貨幣政策已實現了高度的一致性,但財政政策仍掌握在各個主權國家手中。一旦遇到經濟金融問題,各國難以協調一致地運用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來解決經濟問題。

  二是由於歐元區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統一的貨幣政策不能適應不同國家的需求。在歐元區內,既有像希臘這樣的成員國,近年來經濟競爭力相對下降,失業率高企和房地產泡沫等經濟隱患嚴重,經常項目赤字不斷累積,當金融危機來襲時便成為薄弱一環;也有以德國為代表的部分成員國經濟競爭力相對上升,出口強勁,經常項目盈餘不斷擴大。由於各國經濟受危機影響不同,因此對刺激性的貨幣政策需求也有所不同。

  金融危機爆發後,歐元沒有如美國一樣進入零利率,這符合德國等經濟強國的利益,卻導致了希臘等國家遭遇重大的財政赤字難題。因為,這些國家既無法讓貨幣貶值,也不能調低利率以刺激借貸,只能依靠更多的國債來籌集資金,以實行經濟刺激計劃。可以說,在特定情況下,統一的貨幣政策限制了其成員國應對危機、調控經濟的能力。

  三是歐元區在確保成員國遵守財政紀律方面存在制度漏洞。為維繫經濟穩定,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了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佔GDP比重的上限,但沒有政治上的強制力來確保成員國遵守上述規定,也沒有制定相應的懲罰手段?此外,對於各成員國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歐盟有關機構也缺乏有力手段加以監督。

  四是歐元區缺乏危機救助機制,在成員國出現危機時無法及時相救。面對危機,歐元區國家缺乏協調處理的機構,而各歐元區國家也不願意為其他國家背負債務負擔,因此各成員國在出臺希臘救助機制過程中表現出種種分歧和矛盾,暴露出危機處理能力的不足。(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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