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國十條”出臺以來,北京、深圳等地相繼出臺地方調控房地產細則,研究開徵房產稅原本是上海市即將出臺的地方房地產調控細則的亮點之一。但上海始終沒有出臺細則,而且上海房產稅一拖再拖,如今已成本輪房地產調控的最大懸念。這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卻始終沒有被亮出來。
除了上海,重慶市也向中央提交了房產稅徵收草案。房產稅出臺傳聞已持續近3個月,要不要徵?什麼時候徵?怎麼徵?房產稅的任何風吹草動,都成了媒體與市場關注的焦點。而作為此次房產保有稅的主要牽頭人,上海住房保障局卻一直保持著沉默。
房產稅並非一個新的稅種,有關房產稅的改革也由來已久。然而,隨著房價高漲,被市場視為房價調控“撒手锏”的房產稅改革又立於風口浪尖。5月31日出臺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明確將“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點內容之一,外界將此解讀為:實施房產稅是一個大勢所趨。
但房地產稅實施需要突破一些障礙。由於房地產交易不夠頻繁,如果房地產稅成為對未實現的價值徵稅,會造成房地產的價值與其擁有者的收入之間有很大差異。假如10年前60萬元購買的房屋,現在市場價格是300萬元,儘管房屋(包括土地)的價值漲了240萬元,但這是沒有實現的價值,業主認為這個還沒有實現的價值去付稅,難以接受。
如果以市場價值的評估,需要評估部門不斷地更新有關房地產的數據。同時房地產稅制改革和發展需要大批的專業人員,包括法律(產權)、政策、經濟和金融、評估、地理資訊系統等方面技術支援,這些在短時間完成有一定困難。於是,也有一種觀點認為,以契證上的購房金額為基數進行徵收。
在“新國十條”中,房產稅被認為是繼差別化房貸和加大保障房建設之後,政府打擊投機性購房需求的又一記重拳,不過重拳未出之前,市場已經起了變化,樓市拐點初現。甚至有觀點認為,不出房產稅,樓市調控的目的已經達到。
業內人士認為,房產稅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表明政府在房地產調控上的兩難心態:既要抑制京滬廣深等地房價快速上漲,又不能過度打壓這一支柱產業,以免殃及經濟全局。
而就在上周,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建議,將徵收房產稅列入“十二五”規劃的議事日程中。據悉,由中國房協牽頭起草了一份有關開徵房產保有環節稅等問題的建議稿,該建議稿已上報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並抄送國家發改委等相關部委,正在等待各方的意見反饋。
由此可見,無論短期還是長期,房產稅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