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中小企業發展需從政策落實出發

時間:2010-12-15 13:42   來源:新京報

  日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為明年的經濟工作提出了六大任務。其中比較搶眼的一點是,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總體穩健、調節有度、結構優化的要求,把好流動性這個總閘門,把信貸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特別是“三農”和中小企業。

  金融危機以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成為社會的共識。2009年8月,國務院出臺6項措施扶持中小企業;2009年9月22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2010年4月28日,國務院明確指出要完善對小企業的支援政策。

  此次少有的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強調通過信貸政策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顯示出政府投資在持續保持較高的水準之後,宏觀經濟發展形勢已經發生了轉變,需要積極引導社會投資來緩解政府投資的壓力,而中小企業發展就成為了一個新的發展起點。

  中小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與繁榮的推進器和穩定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的中小企業已逾1億戶,佔中國企業總數的99%,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產值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60%,上繳稅收接近國家稅收總額的50%,集中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可見,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推動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

  但是,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形勢不容樂觀,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大量的中小企業處於生死邊緣。可以看到,中國的中小企業背負著沉重負擔。據初步統計,目前向中小企業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部門有18個,按收費項目分為69個大類,子項目上千。雖然相關部門不斷提出要解決這類問題,但是由於政策落實的差異,效果仍不理想。據統計,2009年中國金融機構本外幣中長期貸款累計新增7.1萬億元人民幣,其中大、中型企業貸款比例分別佔47%、44%,而小型企業僅佔8.5%。

  因此,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根本就是需要在制度上做出轉變,即要對現有的企業發展做出包括減稅等相關政策的扶持,在企業的融資、上市等方面做出轉變。比如當前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需要從制度上建立相關的退市制度,不僅上市企業要有健全的退市,而且大量無法上市的企業同樣需要有一個完善的企業退市機制,只有為企業建立一個完善的退市機制,企業的發展才能按照市場的規律進行,也才能夠解決我國大量污染環境的低端企業進行市場淘汰的問題。這樣既能夠實現企業的穩定發展,也能夠推動我國的產業升級。同時,還要對行業的準入門檻進一步降低,相關個人服務行業的準入要實行簡單登記的管理,從而進一步放開個人從事自主創業的門檻。

  綜上來看,隨著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提出,可以預見,推動民間資本進一步發展將會有一個新的突破。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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