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現在情勢編了,兩岸的合作模式也應該相應的有所調整。
評論說,過去兩岸合作,是優勢互補。臺灣有資金、國際網路、管理技術,大陸則有廉價而且大量的勞工、土地,以及廣大的市場。20年前,臺商一波又一波地前往大陸投資,看中的不就是彼此優勢互補,而大陸張開雙臂歡迎臺商,也是看中臺商所擁有的優勢。這樣的合作模式,為不少臺商開創了事業的第二春,也為大陸的經濟成長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20年的時間,物換星移,今天的大陸已經不是20年前的大陸。隨著大陸的經濟發展,人民消費能力增加,市場的優勢有如等比級數增加。換言之,大陸的優勢條件已不同於往昔。
評論指出,情勢變了,兩岸的合作模式也應該相應調整。過去是優勢互補,現在應該朝強強合作的方向展開。事實上,臺灣的6大新興產業與大陸的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有高度的重疊性,包括LED、新能源、文化創意產業、新能源汽車等等。這些產業的合作,其實不應以優勢互補為思考,而應以強強合作來達到乘數效果。換言之,兩方都應將自己最強的優勢結合在一起,創造更大的價值。
時代在變,合作的模式豈能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