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新疆,回收易拉罐、飲料瓶、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已成為一項產業。新疆商務部門近日出臺系列優惠政策和措施,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做大做強。
據悉,新疆將力爭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建立以首府烏魯木齊和毗鄰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為中心,輻射南、北、東疆中心城市的再生資源網路回收體系。通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區域性大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基地龍頭企業,並通過這些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推進新疆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跨越式發展。
據新疆自治區商務廳廳長和宜明介紹,自2013年起,新疆每年將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支援當地回收示範企業的回收分揀設施、物流運輸及資訊化建設;支援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項目和升級改造;支援再生資源回收和加工龍頭企業的貸款貼息。
為了鼓勵再生資源回收產業發展,新疆還將重獎支援再生資源回收產業發展的部門以及這一領域的重點企業。其中,列為國家再生資源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區域性大型基地所在城市的商務主管部門將一次性獎勵20萬元,項目承擔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度被列入新疆內貿重點支援項目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項目將獲得50萬元∼80萬元;被列為新疆迴圈經濟或節能減排先進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將一次性獲獎勵30萬元。
與此同時,新疆還將對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實行優惠稅費政策。對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由地方財政全部返還其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稅中的部分;凡列為國家再生資源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和區域性大型基地項目的承擔企業,以及年度被列入新疆內貿重點支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項目的承擔企業,當年起3年內按10%稅率徵收所得稅。
此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單位在招用下崗失業人員、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時,享受再就業扶持優惠政策;大中專畢業生初次創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行業個體,雇工人數12人以內,前3年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等;免稅期滿後,將減半徵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2年。
據介紹,新疆目前有再生資源經營企業150多家,回收網點5000多個,每年回收的廢橡膠、塑膠、鋼鐵、有色金屬、廢舊電爐等廢棄物資達170多萬噸,銷售額達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