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養老金漲至2032元 特殊群體可再微漲

時間:2010-02-03 09:49   來源:新京報

  今年1月起,186.5萬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為月每人平均2032元,比原來提高了200元。特殊群體可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獲得政策傾斜,如65歲及以上退休老人每月可再增加40元至100元。

  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均在調整範圍內。預計春節前,調整後的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據悉,新標準是根據2009年12月22日國務院第93次常務會議中,關於2010年繼續在全國實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幅按照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準的10%左右確定的決定等,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的。依據調整方案,除了按照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之外,還將主要向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準相對偏低的人員適度傾斜。

  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歷經17次調整,待遇水準逐年提高,此次調整前平均基本養老金為1832元/月,位居全國前列。

  - 調整方案

  普調 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增養老金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2.5元。上述人員在按繳費年限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傾斜 基本養老金向三類人群傾斜

  ●基本養老金水準偏低人員

  對於北京市低於調整前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準1832元/月的92.4萬人,按照繳費年限劃分,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人員在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這7.6萬人在普調基礎上,正高級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副高級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調整後低於平均水準2032元的補足到2032元。

  ●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

  按照中央有關規定,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低於2032元的補足到2032元。

  單獨調整 100%退休待遇老工人單獨調整

  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不按照普遍調整辦法,按參加工作時間調整,調整後仍享受對65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的政策傾斜。

  半普調 65歲及以上按絕對額再增養老金

  ●65歲及以上退休人員按絕對額再增加基本養老金,並根據目前不同年齡段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水準分為4檔標準:

  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75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另外,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和享受傾斜政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 算賬

  副高技師養老金上調425元/月

  從一家企業退休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劉先生,1953年參加工作,現年78歲,繳費年限滿40年。 

  如果劉先生調整前養老金每月2600元,那麼按照普調標準調整後的養老金是:2600元+(月增3.5元×40年)+45元=2600元+140元+45元=2785元; 

  劉先生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政策傾斜的原則,在普調基礎上再次調整,即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月再增加100元,養老金為2785元+100元=2885元;

  按照65歲及以上退休人員政策傾斜原則,按年齡段(75歲至79歲)每月再增加80元,即2885元+80元=2965元; 

  由於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者每月再增60元,劉先生最後的養老金為2965元+60元=3025元。 

  經過此次調整,劉先生的養老金每月上調了425元。(記者溫薷)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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