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負債已達4兆 還清需用62年

時間:2010-07-29 09:44   來源:中新網

  據“中央社”報道,臺“審計部”28日公佈2009年度臺當局總決算審核報告,年入年出差短為1611億元(新台幣,下同),近4年來首次差短,逾4兆的債務餘額也創歷年新高,在不增加舉債前提下,62年才能還清。

  據臺“審計部”指出,年入年出差短主要是受全球金融風暴及當局減稅措施等因素影響,稅課收入不如預期,經常收支剩餘不足支應資本收支短絀。“審計部”並希望相關單位檢討不合時宜的租稅減免及扣抵,建立定期檢討機制,以免過度或不當的減稅政策影響長期財政體質。

  報道說,“審計部”資料顯示,臺當局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從2001年底的2.6409兆余元,逐年增加到2009年底的4.562兆余元,8年間增加債務1.4153兆余元,如果再加計未滿1年債務2400億元,債務就高達4.2962兆余元。

  “審計部”認為,債務還本預算不足以償還到期債務,未能有效抑制債務成長。如果按2002年以來,每年度編列還本預算最高金額650億元推估,在不增加舉債前提下,截至2009年止1年以上債務餘額,約需62年才能還清。

  “審計部”分析稱,2010年度臺灣當局總預算舉債預算數2287億余元,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2010年度分配預算數775億余元,以及201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1910億余元,2010年度舉債預算就高達4974億元,當局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編列債務的舉借金額持續擴增,以致債務餘額屢創新高。

編輯: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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