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開年不久,1月6日,十八屆中央紀委召開第七次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不斷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創造性、實效性。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肩負著黨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承擔著維護黨章、黨規、黨紀的重要職責。紀檢機關好比是反腐遏貪的鐵錘,打鐵還需自身硬;好比是反腐倡廉的聚光燈、探照燈,既要消滅前方“死角”,更要防止“燈下黑”。全面從嚴治黨,當然要“嚴”到這個極為重要的專責機關。
不受制約的權力難免腐敗,絕對不受制約的權力就會產生絕對腐敗。如果只擁有權力而不承擔責任,只行使權力而不接受監督,每一個執法者都有可能成為潛在的法律破壞者,而每一個公民都有可能成為這種破壞行為的受害者。
執紀、執法者自身不能置身於紀律、法律紅線之外,監督者自身不能成為監督的盲點。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如果監督、遏制腐敗的隊伍和機制也出現腐敗,就會發生政治學定義的“高峰腐敗”,反腐敗鬥爭已經形成的壓倒性態勢就有可能功虧一簣。能否有效防範和杜絕這種現象,考驗著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定力,關係到堅決遏制腐敗的最後防線。
中共十八大以來,絕大多數紀檢監察幹部認真履行職責,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作出了貢獻,紀檢監察機關的影響力也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大提升。但也正是這種影響力,讓一些紀檢幹部成為被“圍獵”的重點對象。
怎麼辦?
一是打鐵自身硬,加強自我監督。監督別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執紀者要做遵守紀律的標桿,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二是“燈下”更敞亮。執紀者要將自己置於全黨、全社會的監督之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黨與人民在監督,萬目睽睽難逃脫”!
監督執紀問責的探照燈,不僅照向別人,也要時時照向紀檢機關自己。靠自我監督,靠對風險點的嚴格管理,靠制約制衡的有效機制,靠科技水準的提升,就能讓權力的運作始終處於制度軌道上。
全面從嚴治黨,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人民的莊嚴承諾。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擔負著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重責,更要正心修身,守住廉潔奉公的正氣,率先做到忠誠、乾淨、擔當。可以相信,用鐵的紀律打造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一定能承擔好黨和人民賦予的監督執紀問責的重任,不負黨中央的重托。
打鐵自身硬,“燈下”更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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