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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放矢: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提供學理支援

2020-10-15 09:2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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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權制度是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推動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必須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提出“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近年來,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效果、運用效益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制度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穩步推進,但智慧財產權學術話語權“西強我弱”的格局尚未根本改變。推動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創新發展,提升我國智慧財產權學術話語權,需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智慧財產權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為我國由智慧財產權大國向智慧財產權強國邁進提供學理支援。

  構建智慧財產權學科體系。學科劃分和設置是分配學術資源、教育資源的重要依據和載體。在我國,伴隨著智慧財產權立法的推進,特別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過程中,一批專門從事智慧財產權法研究的學者涌現出來。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學科體系主要以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應用經濟學以及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立的二級學科等形式存在併發展。這種學科體系促進了不同學科學者共同致力於智慧財產權研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定位不清、涵蓋不廣、層級偏低等問題,導致學術資源分配、評價體制與智慧財產權學科戰略地位、現實需求還不完全適應。應進一步明確智慧財產權學科定位,打破學科壁壘,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學、智慧財產權經濟學、智慧財產權管理學、智慧財產權貿易、智慧財產權政策等二級學科,補齊短板、完善體系、拓展領域,更好為國家創新發展實踐服務。

  完善智慧財產權學術體系。學術體系主要包括由學術思想、理念、原理、觀點、學說等組成的理論體系,還包括由研究方法、研究材料和研究工具等組成的方法體系。我國智慧財產權學術體系中不乏優秀理論研究成果,但也有一些理論研究過於宏觀和抽象,缺乏立足國情、深入實際的精準分析。隨著我國智慧財產權發展逐漸由被動跟隨向主動作為轉變,粗放式的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已不符合當今時代需求,需要基於科學方法進行更加精細的研究,促進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與經濟高品質發展有機互動。廣大智慧財產權研究者應以中國實踐和中國問題為中心,重視調查研究,尤其是針對我國區域、產業發展不平衡現狀,向企業、產業、區域發展的具體層面延伸,建立和完善立足中國實際、有益中國實踐的智慧財產權學術體系。

  強化智慧財產權話語體系。近年來,我國在全球智慧財產權規則制定中的地位不斷提升,但在話語權和主導權上還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創新成果不應該被封鎖起來,不應該成為只為少數人牟利的工具。設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目的是保護和激勵創新,而不是製造甚至擴大科技鴻溝。”這為我們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更好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積極作用、妥善解決智慧財產權爭議指明瞭方向。我國智慧財產權研究者應注重提煉中國經驗的國際化表達,把握共建“一帶一路”等有利機遇,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智慧財產權激勵和保護方案更大範圍的認同。建立我國與其他國家智慧財產權界多種形式的對話機制,深化學術話語與研究方法的交流,向國際學術界介紹我國智慧財產權領域的進步和經驗。加強與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的聯繫,增強國際智慧財產權議題議程設置能力,為激發人類創新創造的積極性提供話語支援和理論保障。

  (作者為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15日 09 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