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在山東】“56條措施”政策解讀之十六:山東省科技廳關於臺灣同胞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勵的有關說明
山東省科技廳關於臺灣同胞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勵的有關說明
一、政策說明
符合《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當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的有關要求, 在山東工作的臺灣同胞可以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勵。
二、申報條件
臺胞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勵須以我省合作單位或在山東設立的臺胞獨資、合資法人單位名義申報,在研究、開發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對我省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並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參評省科學技術獎勵應符合當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中的其他各項要求。
三、申報材料
線上填寫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書,具體內容、格式、要求見當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
四、申辦手續
由符合要求的提名專家或提名單位進行提名,提交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書,並參加省科學技術獎勵評審。
五、具體優惠政策
參加省科學技術獎勵評選與其他中國公民享受同樣政策和待遇,無其他優惠政策。
六、承辦主體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七、服務窗口
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八、辦理時限
參照當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時間安排。
九、諮詢服務電話
政策諮詢:0531-66777227、66777055。
十、服務網站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網站(http://www.sdstc.gov.cn/)
[責任編輯: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