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融結合是近年來我國企業集團發展的新動向。由於有關政策規定銀行業不能投資實業,所以我國的產融結合主要是產業投資金融。即其實現方式是產業資本通常以參股或控股的形式持有金融機構股份,或者通過設立集團財務公司涉足金融業。目前,不僅中石油、中石化、中糧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進軍金融領域,建立金融平臺,復星集團、萬向集團等民營企業的產融結合步伐也在加快。
企業熱衷產融結合,不僅在於產融結合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及銀企之間的溝通成本,有助於企業解決快速發展過程中的金融需求,實現產業與金融協同發展,而且有助於企業分享金融業的高利潤。尤其在全球經濟放緩的當下,實體經濟投資乏力,產融結合為一些企業提供了新的業務增長點。
由於目前我國規範產融結合的法律尚不健全,企業集團產融結合面臨一系列風險。如市場風險、行業風險、關聯交易風險等。一些企業缺乏必要的專業人才和管理經驗,盲目進行產融結合增加了經營風險。另一些企業則背離了企業發展的根本,在追逐金融利潤的路上漸行漸遠。當年德隆集團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把產業做實,忽視了產業競爭力的培養,追求快速擴張和資本運作,長此以往,其金融行業的發展缺少了產業的支援,二者發展逐步脫節,放大了經營風險。
衡量產融結合是否必要與產融結合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是看產業和金融能否互補、實現產融的良性結合,而不是將大量資本從產業轉投向金融市場,尤其是虛擬資本市場。實體經濟創造真正的物質財富,現代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虛擬經濟需要對實體經濟給予支援,但是虛擬經濟的發展一定要以實體經濟為基礎,並且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前提。
資料顯示,國外大型企業集團的發展大多經歷了產融結合的過程。“世界500強”企業中,有80%以上進行了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經營行為。但是,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後,過度金融化也壓垮了一些大型產業企業。這也向人們敲響了警鐘,過分追求虛擬經濟會帶來巨大的風險。
出於金融業自身系統風險等因素考慮,無論是我國金融監管機構,還是產業監管機構,都對產融結合持謹慎態度。加強監管,為產融結合設立“紅線”,在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之間建立有效的“防火牆”,成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