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候鳥,不遠千萬里,南飛到雷州半島,原本是要在大自然賜予的溫暖之地,度過冬天。然而,它們想不到,有些人已在雷州張網以待,日夜捕捉它們,最後把它們送到“鳥宴”,成為滿足某些食客慾望的犧牲品。
有報道稱,雷州是“街頭標語禁止捕食候鳥,酒樓卻大設鳥宴”。這是一幅怎樣的圖景?用噁心二字形容,一點也不過分。若放在古代,時常挨餓的人類,技術落後,看著天上飛鳥流下口水,用盡全力也損傷不了幾隻鳥,倒也罷了。然而今天,沒有口腹之憂,卻用滅絕性手段捕來候鳥,滿足一些近乎變態的慾望,實在是大違自然規律———人類破壞自然已經夠狠了,現在連候鳥都不放過,不是噁心又是什麼!
雖說這是一種陋習,但“鳥宴”在新時代“與時俱進”,也折射出社會的鄙陋,更加令人不安。
雷州的鳥宴為何禁止不了呢?這當然不是所有雷州人民都仰望天空,要吃飛鳥才能活下去。三年前,就有報道,雷州市森林公安分局負責人稱:“從黨員幹部做起,不再吃鳥,我想禁捕就不會太難”。就是說,某些人在吃鳥大宴中起到骨幹的作用。
從常識看,候鳥被偷偷捕殺之後,一般老百姓是不會自己吃的,而是要賣到酒樓“賺大錢”。媒體也報道說鳥宴一桌起碼千元。可見吃鳥者“非富即貴”,起碼是小有權勢或小有財富之人。這樣就形成“有人偷偷捕殺,有人偷偷經營,有人前來吃鳥”的模式。捕殺和經營者為了錢,吃鳥“富貴”們則為了嘗鮮和炫耀。正因為如此,所以一邊禁捕食標語迎風招展,一邊鳥宴照樣開張。
所以,如果真要制止候鳥在雷州半島慘遭屠殺的局面,首先必須管好“黨員幹部”,管好“黨員幹部”,就可以管好“非富即貴”。如果斬斷了這個鏈條,那麼老百姓吃鳥,也就好管了。
當然,還有消息說,雷州鳥宴號稱是野生鳥,實際上是周圍人家飼養的鳥,用來冒充野生。果真如此,那也有欺詐之嫌,也應該整治。
最好是讓“鳥宴”從此不再成為雷州用來吸引眼球的特產,而是要以“候鳥天堂”來吸引人們去一飽眼福。(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