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央視聯合新京報等多家媒體,呼籲消除社會歧視,為“老年癡呆”正名。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衛生部表示,老年癡呆症規範名稱是“阿爾茨海默病”,但由於這個名字相對專業,普及推廣還需要一個過渡。國內已有專業機構啟動了申請更名工作。(10月11日《新京報》)
其實,在我國審定公佈的神經病學醫學名詞表中,並沒有“老年癡呆症”這個名詞,但由於各種原因,便衍生出“老年癡呆症”這一名詞。從語言表達來看,這一表述無疑具有歧視性,更能激起患者的反感。而人們在臨床中發現,很多病人因為對這個病名很排斥,就不承認自己得病,也不願去醫院,最終導致病情的延誤和惡化。
應該說,給“老年癡呆症”更名很有必要,更名後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心理上緩解此類病人的壓力,也讓更多人關注關心他們的生存狀況。然而,更名固然重要且必要,但更重要的是,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需要加快改進服務水準,給予這類人群更多的幫助和關愛,讓更多患有“阿爾茨海默病”的人徹底走出病痛的困擾。
據統計,我國60歲以及以上人群患病率達4.2%,人數超過600萬人,約佔世界總病例數的四分之一,且有年輕化的趨勢。現實卻是,目前人們對這一疾病的認知率很低,這一患者群體的就診率也堪憂。這顯然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服務不到位有關。
就此而言,我們更期待,在給“老年癡呆症”更名的同時,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能夠儘快補齊管理和服務上的短板,除了要加大對相關病理知識的宣傳,讓更多人深入了解和理解這一群體之外,還應該為這一患者群體提供週到的服務,主動從治療上減輕病痛的壓力,更重要的是,強化人們的預防意識,這才是更名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