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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制度監管,杜絕問題疫苗

2016年04月15日 10:25: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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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明確:一要嚴格疫苗流通管理,將自願接種的第二類疫苗比照國家免疫規劃用的第一類疫苗。二要建立疫苗從生產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三要加大處罰及問責力度。《決定》還完善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制度等內容。

  安全問題大於天。作為注入兒童體內的藥劑,疫苗安全更是關乎下一代的健康與安全,其重要性並不亞於食品安全。近日曝光的山東濟南問題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國疫苗在監管的各個層面與環節都存在一些漏洞。再加上前些年時不時曝光出問題疫苗引發的安全事故,導致公眾對我國疫苗市場的監管信心不足。還曾有地方相關部門的官員這樣勸導公眾——要打就打進口疫苗。

  濟南問題疫苗事件發生之後,李克強總理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徹查“問題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況,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嚴肅問責,絕不姑息。目前,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各地有關方面先行對357名公職人員等予以撤職、降級等處分……案件的處置及對相關人員的問責都可謂及時到位。

  讓市場的問題歸市場,讓人性的問題歸人性,讓監管的問題歸監管。除了問責之外,作為政府,最先要做的就是修訂當下不完善的管理制度,彌補監管漏洞,提高監管水準——只有先紮好籬笆,才能防止牛欄關貓現象的出現,才能最大程度上壓縮違規違法現象存在的空間。同時,通過修訂制度的方式儘快挽回我國疫苗監管體制的公信力,也確實是當務之急。

  濟南問題疫苗案件至少暴露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二類疫苗沒有一類疫苗監管嚴格,沒有納入政府資源平臺監管,而是比較市場化,這容易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二類疫苗的儲存運輸,沒有建立可追溯制度;關於問責和出現異常反應後的補償賠償等事宜,也沒有明確的嚴厲的規定和要求。而本次國務院常務會,就是要解決如上這些問題,通過給疫苗生產運輸和存儲帶上緊箍咒,為嬰幼兒童提供最安全的保護傘。

  制度修訂之後,更為關鍵的問題就是不打折扣地執行,讓對疫苗的安全監管落實到最後一公里。各地各級衛計及防疫部門,都應該認真執行相關條款,從疫苗生產廠家到給嬰幼兒童實施注射的街區衛生站,都應該加強監督管理,一旦出現問題,必須進行嚴肅追責。對出現不良反應的嬰幼兒童及其家庭更要進行最合理的補償。歸為一言,疫苗安全傷不起,我國嬰幼兒童的健康與安全傷不起!(王傳濤)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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