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人民法院每天審結的數萬件案件的裁判文書第一時間推送到網際網路上,以一個個鮮活的案例來展示中國司法的裁判標準,是近年來中國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並正式上線中國裁判文書網手機客戶端。裁判文書公開流程的進一步完善,加上獲取司法資訊的更便利渠道,無疑讓人們更直觀地感受到中國法治的文明和進步。
裁判文書公開,是司法公開的重要平臺,它有助於司法界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資訊公開三大方面同步推進,特別是作為司法公開三大平臺之一的中國裁判文書網,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步。短短兩年多時間,已躍升為全球體量最大、訪問量最多、影響最大的裁判文書網。目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文書已經突破2000萬份,網站訪問量突破20億次,日訪問量平均為909萬次。可以說,這一平臺已成為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支點,併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綜合性作用。
公開裁判文書是一種勇氣和態度,也是司法機關的一場自我革命。然而,近年來社會對司法冤案、法院錯判高度關注,不僅法律適用的問題難以藏匿,文字上的疏忽都可能招致一片批評,因此,需擠佔大量工作時間的裁判文書上網工作,被一些法官視為負擔,部分法院出現了選擇性公開裁判文書的現象。
針對這種隱性的“回潮”,此次“文書上網規定”的修訂,進一步強化了對“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堅持與落實。一方面,總體上擴大了文書上網的範圍,詳細列舉了應當公開和不予公開的裁判文書類型,凡不予公開都要說明理由。另一方面,公開程度更深入,擴展至案件審判執行的每一個流程節點、每一個訴訟程式,形成一個完整的公開鏈條,便於社會監督。此外,還圍繞如何減輕各級法院裁判文書公開工作量、降低上網裁判文書出錯風險、強化精細化管理等,增設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在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劇的情況下,這相當於提升了裁判文書公開的可執行性。
強調“全面”公開裁判文書,並非一味追求社會公共價值,而忽視對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事實上,最高法在推動裁判文書上網之初,就將公民個人隱私權的保護確定為一條不可動搖的原則。規定明確不予公開的幾類文書,很大程度上就是出於保護隱私或國家秘密的考慮。此外,還允許以隱名處理、刪除有關資訊的方式,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就是想在不破壞私人生活安寧的前提下擴大資訊公開。只有把握好這個平衡點,才能找到最大公約數,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改革中真正有獲得感。
裁判文書公開所代表的司法公開,具有多重社會價值,它可以全景展現一個國家解決糾紛和衝突的技術與倫理,大大提高人們對公平正義的信仰和尊崇。這個展現中國司法狀況和法治發展進步的重要平臺,凸顯了中國司法的自信,也體現出獨特的氣質,不僅國內群眾熱切關注,也引起其他一些國家的高度關注。自2013年中國裁判文書網運作以來,海外訪問量突破5億人次。保持這種氣質,迎難而上,不輕言退,方能以司法公開的持續進步,激發人們全面依法治國的信心和熱情。(作者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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