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北京共有產權房有了新進展!14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了《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徵集情況反饋,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共有產權房可落戶、入學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援,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準,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至8月10日6時整,反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其中郵件2694封、傳真36件,主要集中在單身申請家庭年齡、離婚限制年限、住房轉出記錄以及能否落戶、入學等方面。
關於能否落戶、入學等問題,北京市住建委在反饋中明確,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能否享有與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條件,是申請者比較關注的話題,能落戶,也將提高此類住房的性價比。
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或將保留
哪些人能購買共有產權房呢?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為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家庭。其中,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據悉,關於單身申請年齡,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產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後買”,形成梯度消費。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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