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了進一步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若干意見。意見規定,“南京創業人才321計劃”引進人才在南京買房不限購。此項措施被指放鬆限購令,打“擦邊球”。(《揚子晚報》7月24日)
儘管惠普、蘋果、谷歌等改變世界的著名公司及其創業者,最初都是從車庫(相當於中國住宅的地下室和儲物間)走出來的。不過,如此憋屈的“蝸居式”創業,顯然不是咱的風格。國人向來崇尚“安居樂業”,既然“安居”在先,“樂業”在後,真心吸引人才,鼓勵創業,當然要先解決好創業者的“安居”事宜,而絕無道理讓人家來忍受悲催的“蝸居式”創業。
然而,根據南京目前執行的限購政策,如果非南京戶籍的要在南京買房的話,必須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納稅證明。照此規定,外來的創業人才,最早也得要一年之後才有在南京買房的資格。本該主動“築巢引鳳”,假如連“買巢”還得讓人才忍受漫漫等待期,如此不友善的限購政策,還真有可能將人才拒之門外。
從這個意義上說,南京房產限購政策對“321創業人才計劃”的3000多名引進人才網開一面,引進的創業人才買房不必受限購政策的制約,的確頗顯吸引人才的誠意。既然只是3000人成為限購政策的例外,既對於房產調控大局無傷大雅,又為創業人才解除了“安居”之憂,對於如此有的放矢的“人才政策”,的確不必過於上綱上線,似乎也不必動輒貼上“打限購政策擦邊球”的標簽。
誠然,僅僅是3000人可以不受限購令限制,的確不至於讓“限購令”徹底形同虛設。“人才優惠政策”與“房產調控政策”也不必混為一談,甚至對立起來。但是,當“人才政策”屢屢成為“房產政策”的例外,的確也怨不得人們心中犯嘀咕。
事實上,對於創業人才而言,真若懷有強烈的創業願望,即便不必唯谷歌、蘋果的“車庫”是瞻,想必也該更多看中當地的人才資源與創業環境,假如僅僅因為“房產限購”,僅僅因為買房有所限制,便不願屈就的話。如此人才,究竟是志在“創業”,還是趣在“炒房”,倒是有必要打上個問號。“買房不限購”的人才優惠政策,該不會是為“炒房型”創業人才度身定制的吧?
基於上述視點,吸引創業人才當然沒錯,但真要吸引創業人才,其實更應著重于創業環境的打造,而不是搞出“買房不限購”之類的創業“特權”。即便解決創業者的“安居”之需,也絕非只有鬆動“限購政策”這一條路。從這個意義上說,“買房不限購”與其說是吸引創業人才的優惠政策,毋寧說是對創業精神的曲解甚至誤導,尤其是當房地產前景本身並不樂觀,創業者倒是更需保持清醒頭腦,切莫不小心掉入“炒房式創業”甚至“創業創成房東”的陷阱。(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