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審計廳披露的一項對全省6個省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審計結果顯示,6個省轄市2009至2010年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6.08萬套,建築面積418萬平方米,但截至2011年8月底,實際建設的數量只有4.15萬套、278萬平方米,分別佔計劃建設套數和面積的68.3%和66.5%。在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6個省轄市共建成廉租房1.6萬套,其中空置8215套,空置率高達51.3%,同時存在違規分配保障性住房和發放廉租房補貼的現象。(據新華社7月29日電)
保障房建設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尤其是公租房、廉租房建設,中央和地方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各地都不敢掉以輕心。廉租房建設籌資不易、花費不菲,好容易建成了,卻出現大量空置,沒能起到應有的保障作用,不能說不是一種浪費。
公租房、廉租房申請熱情不高,並非只是河南一地的情況,在北上廣等大城市同樣存在。除了國人普遍的“寧買不租”心理之外,仔細分析,個中原因也不盡相同:在流動人口密集、住房保障任務較重的大城市,廉租房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供給不足、地段不好、配套設施跟不上;或者申請的門檻較高,真正需要的人不符合條件,符合條件的又不願住廉租房,導致供給和需求錯位,廉租房叫好不叫座。
而在一些中小城市,廉租房少人問津,不僅是供給不足和申請條件的問題,或許根本就不需要這麼多廉租房。這些城市流動人口不多,本地居民一般自有住房,租房需求不旺,尤其是一些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地區,最需要的可能不是廉租房,而是改善原有住房條件。在這些地方,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務,可能是危舊房改建、城中村改造,而不是一刀切建設廉租房。
在保障房建設目標責任制之下,各地的建設任務被層層分解,數量很快上去了,但品質和結構問題也不應忽視。在一些地方,出現了集資建房、舊城改造都納入保障房的濫竽充數現象,也有一些地方,建了很多原本不需要的保障房。根據我的了解,在一些中小城市和縣城,近年來也建了不少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但多數本地居民都有房子和宅基地,申請者並不多;一家好幾口人,幾十平米的廉租房,對他們來說也缺乏實用性和吸引力。這些房子,自然算在地方保障房建設任務之內的,但住房保障的作用十分有限,或者閒置浪費成了擺設,或者私下買賣成了變相的商業開發。
由此可見,大力發展保障房建設,不僅要重視數量,先把供給搞上去,也要注重品質和結構問題,因地制宜確定任務。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要大力發展公租房和廉租房,完善申請條件和分配退出機制,真正把保障房分給最需要的人;而在中小城市和縣城,公租房和廉租房,看來並不是最急需的民生保障,把保障房建設與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效果可能會更好。(丁永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