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不力的官員要被問責,已經被強調過太多次了;可是至今為止,似乎還從來沒有烏紗帽因為樓市調控而被扒的先例
8月1日《中國證券報》曝出驚人消息:義烏版“限購令”去年底自動取消,今年沒有延續,但並未向社會宣佈。自今年開始,不論二手房還是新建商品房均不再限購,購房者可購買任意套數住宅。對此,義烏相關部門解釋,限購令不是取消,而是政策到期,新政策還沒有出臺,有個制定政策的過程。可去年底,住建部曾明確規定,已設定限購期限的城市要繼續延續政策,限購政策今年繼續執行。
今年以來,很多地方曾經試水調整限購政策,儘管都很低調但還是被媒體揪出,進而遭到中央部委的約談而取消;在此過程中,義烏的相關官員們想必都在竊笑:發什麼文件開什麼會啊,像我一樣只做不說直接取消,豈不最好?可以肯定的是,義烏的做法絕不是什麼低調調整,而是耍了一個陽奉陰違的陰招。所謂“不是取消而是政策到期,後續政策尚在制定”,純屬拙劣謊言,不值一駁。
義烏雖為縣級城市,但2011年初房價已全線邁入2萬元時代。此外,兩年前就出現了樓面價3.7萬元/平方米的“地王”,引起了有關方面的注意,承受了上級政府的調控壓力。因此,義烏實施樓市限購完全是被動的,實施的也只是非常寬鬆的“無論是否本地居民都可再購一套”的限購政策。這樣的限購對於真實的自住需求,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只會影響到購買多套住房的投資需求與投機需求;因此,只要當地政府不是公開鼓勵炒房,這樣的限購政策完全不應該也沒必要取消。
可是,就在住建部明令限購政策應該延續的背景下,義烏方面卻不聲不響地取消了。相比其他地方按捺不住的蠢蠢欲動,義烏這種只做不說直接取消的做法,無疑要惡劣得多。這不僅會嚴重影響到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讓其作為顯得不夠光明正大,在後果上,更會直接影響到樓市調控政策的落實,使義烏樓市限購已被偷偷取消7個月之久而不被外界所知。試想一下,假若全國各地都“學習義烏好榜樣”,都這樣與中央調控陽奉陰違,那麼樓市調控的政令還能落實嗎?
義烏不聲不響取消樓市限購,違反的不只是《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也不只是中央的樓市限購政策,還有身為政府部門應有的光明磊落與公信形象。說實話,義烏政府部門之所以會這樣做,讓人不得不懷疑當地官員利益是否已經深陷其中,而不僅僅是“因公違法”,為了保住地方財政收入。取消樓市限購,受益最大的是開發商;如果完全沒有權錢腐敗交易,哪個官員會在中央三令五申下冒天下之大不韙?
新國八條第一條就是要“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第七條則是要“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樓市調控不力的政府官員要被問責,已經被強調過太多次了;可是至今為止,似乎還從來沒有烏紗帽因為樓市調控而被扒的先例,這也許正是一些地方官員敢於在樓市調控上屢屢陽奉陰違的原因所在。(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