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根本上解決高房價問題,關鍵是理順中國經濟的發展方向問題。是繼續依賴房地產作為引擎,還是走“去房地產”的路子。
三年前,以限購為代表的,一系列被稱之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橫空出世。這場房地產調控成效如何?1月29日,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統計顯示,2012年12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比2010年上升4.1%。而在這70個城市中,房價下降的有5個。在房價下降的五個城市中,浙江就佔據了四席——溫州、杭州、寧波、金華。
浙江四城房價下跌明顯,很大程度上與部分高利貸資金等流進房地產開發領域的資本,迅速逃離關係密切。
猶記得本輪調控之初,每個城市都給出了政策目標,以北京為代表的部分高房價城市,更是提出了“穩中有降”的房價調控方向。顯而易見,面對房價上漲的現實,多數城市都未能完成最初設置的目標。
當時,雖然官方也提出過強化監督問責力度的問題,但並未就此形成有約束力的紅頭文件或者法律條文。而今日房價依舊上漲的現實,更是鮮有人去溫故兩三年前的各地目標。由此,就完全不會有官員因此而被問責。所以,在接下來房地產調控邁入深水區之際,建立問責機制就顯得尤其迫切。不然,毫無約束力的調控目標等於沒有。
之所以造成今日這種局面,主要原因可以分為主觀和客觀兩部分。就主觀層面而言,土地財政機制並未發生變化,房地產依舊是地方政府的經濟引擎,地方政府深入貫徹房地產調控政策的積極性確實不高。而有關職能部門,借“限購”的機會尋租的不在少數,比如不滿足購房條件的,可以通過“買社保”來補齊年限。再嚴厲的調控政策,沒有強力地執行,最終都不可能產生應有的效力。
就客觀層面而言,大的經濟環境亦註定了房價具備上漲的基礎。近三年,銀行信貸幾近失控,分別放出了7.95萬億、7.47萬億和8.2萬億元,與房地產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領域,佔據了信貸投向的主體。這與金融危機之前,三五萬億元新增貸款即是天量的現實相比,這三年20多萬億元的銀行信貸,委實給房地產調控製造了不少麻煩。與此同時,貨幣存量M2已經迫近100萬億元,“水浸”中的銀行系統,只能恣意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放資金。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高房價不是炒出來的,而是印出來的。
地方政府貫徹力度不夠、外加貨幣的極度超發,致使再嚴厲的調控,恐怕也只能是鎩羽而歸。治本之策,顯然並不是說繼續加碼房地產調控,比如開徵房產稅、停貸二套房。要想根本上解決高房價問題,關鍵是理順中國經濟的發展方向問題。是繼續依賴房地產作為引擎,還是走“去房地產”的路子。
就新的十年,中國經濟轉型大計而言,自是要走後面這一條路。這就要求尋找到新的經濟增長引擎,比如最近熱議的城鎮化。只有讓地方政府產生新的財源,新的經濟增長動力,他們才可能安心地貫徹既有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接下來,在城鎮化著力推進的過程中,最需防範的是房地產再度成為主角,甚至喧賓奪主。要想讓房價最終合理回歸,新十年的城鎮化,房地產必須只扮演配合的角色。(倪金節 財經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