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發佈的公告稱,今年第一季度,北京交通擁堵指數同比下降16%,綜合治堵措施效果初步顯現。工作日平均擁堵持續時間比2010年同期減少了1個小時,五環路內全路網平均速度早高峰比同期提高了9.1%,晚高峰提高了10.4%。(據中廣網報道)
三環內從每小時2元漲到10元、15元,猛增“停車費”是北京正在探索的治堵措施之一,雖說有擁堵減少1個小時”這樣的數字做支撐,但是否符合居民的真切感受以及其長遠實際效果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不過,“治堵新政”已然引起的副作用倒應該實實在在給予重視。
首先,停車亂象。一是一些居民區,譬如一些衚同、老樓盤,原本就沒有設計收費便宜的“居住區停車場”,現在附近馬路停車位一漲價,一些居民停在門口也要按每小時10元、15元的標準收費,顯然不太合理。二是停車費上漲後,個別司機為了避開高額停車費,故意不停在劃定的車位上,而是停在主要道路和大街的路側、便道、非機動車道等地方,馬路上的亂停車現象有一定程度攀升。本來想治堵沒想到在某些地段反而更堵。
其二,執法亂象。從4月1日北京大幅調高停車費以來,車主拒交停車費的事件激增,停車管理員因為收費的問題屢被打罵。打人者固然不對,但也不排除個別執法不規範的現象使得車主“衝冠一怒為停車”“不該出手也出手”。有的執法人員進行秒殺式處罰違章,五秒拍照貼罰單全部完成,人家僅僅是停車接送孩子或者買個早點的工夫就被貼條了。這種埋伏式執法,本就與處罰的初衷相違背,同時也容易積累市民怨氣。甚至還滋生了一群毫無資質的收費員,以看車為名“狠撈一筆”;而一些小區物業冒充發改委之名,借停車費上漲之勢,要求對停車收費提價。
另外,儘管大幅度提高停車收費的初衷是為了治堵,為了緩解交通壓力,但毋庸諱言,高收費與增加停車位、改善道路通勤狀況是有一定矛盾的。因為如果車位足夠多,交通不擁擠,則意味著高停車費失去了收取的合理性,政府部門也就失去了一筆鉅額收入。據業內人士估計,北京一年收取的停車費在幾十億元。如果個別部門嘗到了處罰款激增的甜頭,忙著貼條罰款,甚至樂於見到車位緊張、道路擁堵的局面而不去積極改善硬體,就容易異化為廣被詬病的“養魚執法”。如何處理這一矛盾關係,考驗著有關部門的良心和處置能力。
其實,北京停車位建設的民生欠賬由來已久。調查數據顯示,“十五”期間北京市規劃建設198個公共停車場8.8萬個車位,實際僅建成24個停車場1萬個車位,僅建成規劃車位的11%。要解決這些副作用,要終結這些亂象,讓北京交通走上良性發展之路,除了關切民眾呼聲及時微調政策外,在“節流”的同時,關鍵還在於“開源”。不妨趁著此次停車收費增加的契機,專款專用,把錢用在刀刃上,大力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如建設大型立體停車場及佔地面積小的全自動停車庫等;大力增強公交運營能力,探索個性化公交服務,滿足各個層次市民的搭乘需求。
從根本上說,限購、漲費都不是目的,完善公共交通體系和優化城市功能佈局才是終極目的,讓百姓更加舒心、安心、放心地走在路上才是治堵的意義所在。 (劉晶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