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人才是新知識的創造者、新技術的發明者、新學科的創建者、新產業的開拓者,是國家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十二五”規劃提出,要突出培養造就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推動經濟發展更多依靠科技創新驅動。當前,各地紛紛採取措施,加大創新人才培養、使用和引進的力度,創新人才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然而,現實生活中制約創新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現象並非少見。有的地方為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出臺一些優惠政策,卻被解讀成“有失社會公平”;有的地方大膽啟用青年創新人才擔當重任,卻引來懷疑猜測;有的地方創新人才稍有冒尖,就招致非議和詰難。凡此種種,令創新人才卻步,讓愛才的幹部害怕。這些問題追根溯源,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之類的平均主義思想和“論資排輩”、“嫉賢妒能”等觀念在作祟。
讓拔尖人才獲取創新成果的回報,乃是社會公平的應有之義。對於創新人才尤其是那些能夠推動科學發展、創造社會財富的高端人才高看一眼、厚待三分,有利於激發他們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加快富民強國的發展進程。這既符合國家和民族的利益,也符合人民群眾當前和長遠利益。還要看到,創新人才成長與發展的黃金年齡段一般為25歲至45歲,往往具有敢於標新立異的特質。這些鮮明的個性,往往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孕育著創新的種子。因此,要對創新人才給予理解、寬容和支援,為他們早出成果創造條件。
事實表明,破除束縛創新人才成長與發展的陳舊保守觀念,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產力,仍是當前人才工作領域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級領導幹部和人才工作部門要旗幟鮮明地做解放思想的先行者,做創新人才的“保護神”。要大力宣傳倡導人才發展的新思想新理念,幫助人們克服那些嫉才、貶才、輕才、棄才的觀念和做法,努力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社會環境。要積極推進人才政策改革創新,只要是有利於人才發展,有利於吸引、留住、用好創新人才,有利於激發各類人才創新活力的政策措施,就大膽地試、大膽地用。要放手使用優秀人才,讓那些具備創新才幹、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特別是青年創新人才受到重用、得到回報、贏得尊重。要保護那些冒尖的人才,為他們打氣撐腰,做他們的堅強後盾。要積極倡導獨立思考,鼓勵奇思妙想,尊重創新思維,容許失誤和失敗,營造讓創新智慧競相迸發、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良好局面。(仲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