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幸福應免於遭遇人性的災難

時間:2011-06-01 16:11   來源:紅網

  今天,6月1日,兒童節,屬於孩子的日子。這個日子,應充溢著純真、無憂、甜美、夢幻。對孩子來說,每天都應是兒童節。那麼,幸福快樂的童年,到底靠什麼來維繫呢?

  在兒童節來臨之際,有關危害兒童安全健康與損害兒童權利的盤點,鋪天蓋地。比如,有媒體把電視、電腦、零食、洋快餐評選為危害兒童健康的“新四害”;還有報道稱國內70%塑膠玩具的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大多數色彩玩具重金屬超過歐盟標準。“毒玩具”污染中國孩子心靈,讓無數家長很揪心。

  對幸福快樂的童年形成傷害的,還遠不止這些有形的東西。教育觀念與方法,成人的生活方式與話語行為,都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很大影響。在今天,維繫幸福童年的,不僅需要支撐社會安全與正義秩序的制度法律,同時,還需要喚醒每一個人內心悲憫,讓他們懂得在孩子清澈目光下,丟掉幽暗或骯髒的人性。

  在今天,諸如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權利侵犯等諸多問題,仍然構成對未成年人的極大傷害與嚴重威脅。兒童自理能力較差,缺乏自我保護,如果沒有制度和法律的完善,讓他們擁有健康、活潑與快樂的童年,就勢必失去關鍵支撐。不必諱言,當前一些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已經凸顯出滯後性。

  諸如《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儘管涉及到未成年人生存、保護和發展等問題,但是,由於其中很多內容太過寬泛,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並沒有為保護兒童權益提供起完整的法律體系支撐。至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關於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之類的規定,在現實中更是被漠視為一紙空文。這一切,恰恰是兒童權利屢遭損害,危害兒童安全事件頻頻發生的重要原因。

  當然,維繫兒童的安全與權利,並不止于制度文本。沒有一個良好的社會公共運轉體系的形成,保護兒童權利就隨時可能出現斷裂地帶。不難想像,公安、衛生、建設、環保、工商等幾乎所有的公共管理部門,都與兒童安全與權利保護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這本身也就意味著,如果成人世界的制度正義無法保證,在秩序失范之下,兒童的快樂與幸福也就失去了源頭活水。

  法制之外,還有人性。“向善之心,人皆有之”。但不必諱言,這世界上總有一些人性沉陷於一片幽暗中。崔衛平曾經用“人性的災難”一詞,來表達那種人性的失意、失序和失范。其中就提到很多特殊的外部情境引起的人性災難。比如,文革當中夫妻之間、朋友之間、師生之間乃至長幼之間互相揭發。儘管說,每一種人性災難都有其複雜的背景根源,但是,如何避免那種由於內在人性與道德倫理喪失造成對未成年人的損害、傷害、剝奪和踐踏,同樣是一個嚴重的課題。

  很多對兒童的傷害,就是來自於人性的災難。缺乏對人性的敬畏,人將會在自私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媒體曾不止一次報道過一些父母殘害子女的事件,現實生活中也能看到一些對未成年孩子施以家庭暴力或冷暴力的父母親人。在一些人眼中,親情倫理的紐帶,輕易就成為自私自利的利益鏈條。這種現實,意味著,文明精神沒有跟得上當前社會的發展,道德倫理未能很好承擔起社會責任。

  當制度處於失靈,當人性遭遇災難,兒童的尊嚴與權利就勢必失去最重要的依存,他們自然就很難尋找到快樂與幸福的童年。(單士兵)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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