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燕成“毒燕”,誰該付出代價

時間:2011-08-18 10:57   來源:錢江晚報

  浙江省工商局發佈血燕抽檢報告,結果令人瞠目,市場上的血燕,百分百是“毒燕”,具有很強毒性的亞硝酸鹽最高超標350多倍, 浸泡十多小時依然超標嚴重。“黑心燕窩”是由燕糞熏蒸而成。國人眼中昂貴的補品居然是毒物,實在是讓人傷不起。

  yi依稀(錢報網網友):讀了錢江晚報的報道,讀者已經知根知底,燕糞熏制,亞硝酸鹽超標數百倍,那可是很強的致癌物質呀!令人瞠目,叫人噁心,使人憤恨。不法分子竟然拿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當兒戲,是可忍孰不可忍!既然已經揭發了,接下來就是如何處理的問題了。先前已經有三聚氰胺的案例。購買者有庫存的未食用的退貨之外還可以索賠,經濟的損失身心的影響名譽的損壞。對食用了毒血燕的應該公告召集體檢,費用自然由商家廠家負責。如果身體有反應的,因此而中毒了或是患了癌症的,醫療費用善後費用也必須由廠家商家全部承擔。

  xiaozhendeo(錢報網網友):又看到了幾句熟悉的話,“目前國內尚無燕窩的相關標準”、“目前燕窩市場的監管空白”。這時候也有專業人士來湊熱鬧了。馬來西亞霹靂州燕窩公會署理會長蘇志雄接受央視採訪時,直言“根本不存在血燕,現在市場上的‘血燕’100%是假的”。

  既然“血燕”百分之百是假的,那工商局的抽查結果倒是很正確。不過專業人士可以一棍子就打翻一條船,工商局卻還在為了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產品去做抽查,做法值得玩味。一些食品加工企業為了牟利,造出一些有害的東西來賣,應該受到譴責。譴責時不禁又有疑問:監管明明在的,為什麼視監管如無物?這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是怎麼冒出來的?

  鶴東雲澤(錢報網網友):普通老百姓消費不起的血燕和農民工最喜吃的毛血旺都有可能是含毒的,但,不同產品的不同消費群體之間似乎老死不相往來。有錢沒錢的,都應該切實意識到食品安全,誰都不能置身事外,並且要首先從關注身邊柴米油鹽牛板筋烤腸肉夾饃炸油條等入手。要和底層的人們心連著心、手挽著手。以各種合理合法的方式舉報再舉報,揭發再揭發,批評再批評,唯有一個強大的消費者群體的存在,才可以形成抵制偽劣食品的汪洋大海。

  溫國鵬(本報特約評論員):發佈會上居然弄假外籍官員來為“血燕”辟謠,這樣公然“出洋相”可不僅是給民眾製造了笑料這麼簡單,也從一個側面也證明了國人對於“血燕”的需求已經達到了讓人家不得不正視的程度,這顯然不是什麼重大利好消息。誠然,任何食品造假行為都應該受到嚴懲。可問題是,燕窩畢竟不是油鹽醬醋、大米麵粉,它並不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在我們痛斥黑心商人不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當回事兒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應該捫心自問一下,類似于燕窩魚翅這樣奢侈且殘忍的食品,咱不吃不行嗎?

  市場上的“血燕”百分百是“毒燕窩”的檢驗結果顯然讓人沮喪,可如果這樣的檢驗結果可以抑制某些人的饕餮慾望,那卻是莫大的幸事,畢竟,沒有人希望再讓人家覺得國人是“錢多人傻”外加“心狠”。

  hxl1964(錢報網網友):一馬來西亞華人兩年前就在杭州某論壇上發帖“中國沒有真血燕”,而胡慶余堂國藥號2008年起就停止銷售血燕,因為市場上的血燕產品都不符合他們的採購標準。既然如此,亞硝酸鹽超標數百倍的血燕產品的生產和市場準入是如何過關的?產品執行標準號衛生許可證號等能通過有關部門的關卡,監管的形同虛設和其背後可能存在的貓膩也就不由人猜測。浙江省工商局發佈的血燕抽檢報告雖姍姍來遲,但畢竟揭開了所謂“血燕”的真相。如何維護消費者的利益,讓涉事企業為其造假侵害消費者健康的行為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如何問責失職的監管者,並以此為鑒,讓事後監管變事前預防,這是消費者至為關心的。

  付瑞生(本報特約評論員):其實燕窩魚翅雪蛤等所謂補品的問題由來已久。只不過這次因為無良商家追求暴利,用致癌的亞硝酸鹽製造血燕才會穿幫。從科學成分說,燕窩營養價值不如雞蛋。而2008年對香港市場的抽查表明,80%的魚翅中含有高含量水銀,最高含量為允許量的4倍。烹飪和浸泡並不能去除燕窩魚翅中水銀或其他重金屬的毒性。香港法治嚴厲監管規範,但也禁止不了有毒的燕窩魚翅。因此,國人對於“進補文化”的迷戀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更迫切是要讓國人了解科學知識,不要接受任何人物以稀為貴的蠱惑。即使來了個馬來西亞什麼“洋官員”也不行。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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