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報道基本屬實,編導李文學未收錢——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就央視“達芬奇”報道調查的發話,是否意味著糾結了半年之久的“達芬奇密碼”就此解開?
達芬奇傢具被央視曝光涉嫌造假後,其“公關危機”應對首鼠兩端、進退失據,忽而流淚陳情,忽而發信道歉,忽而反噬央視記者敲詐,忽而又聲稱狀告上海工商局,生生把一齣單本戲整成了套中套、案中案的連臺本戲。逼急了的“達芬奇”,甚至自曝出手上千萬元,意圖“擺平”媒體,效果不彰之後,不惜揭出潛在幕後的企業公關危機推手,讓人恍然,原來被曝光者見個“媒體負責人”,都有明碼標價啊!
一切都顯得過於聳人聽聞。輿論的天平開始微妙地傾斜,不少企業家忍不住也兔死狐悲地痛陳“弱勢群體”待遇,也曾被無良媒體敲詐過……
“達芬奇”事件串起的“密碼”日漸繁複,更讓媒體與企業的關係抹上一層“厚黑”油彩。
新聞出版總署的調查結論,讓“達芬奇”似乎啞口無言。然而,“密碼”卻遠未徹底解開:“達芬奇”何以前倨而後恭?媒體曾曝達芬奇為危機公關出手的2000萬元,下落究竟如何?央視編導李文學何以要和被調查方負責人“多次私下見面”?總署稱李文學並非央視持證記者,係違規從事新聞報道,類似事情並非孤案,如更早的編造“紙包子”報道的北京電視臺“記者”被查證只是“臨時工”,何以這類“違規”採訪在堂皇的電視臺屢禁不止……
這出連臺本戲至少告誡我們一點,不少新聞調查,哪怕在相當權威的媒體,都遠未具備起碼的新聞專業素養和職業操守。
所謂新聞調查,就是記者公正調查、揭露被某些人或組織故意掩蓋的、損害公眾利益的事實的過程。這裡有幾個要素是要首先確定的:“記者”無疑是主體,如果連持證記者都不是,本就有“李鬼”冒充“李逵”之嫌,如同沒有會計上崗證卻去做會計、或沒有通過律考就當執業律師一樣不靠譜;而“公正”更是要害,它包括利益上的“公正”,不能與當事任何一方有利益關聯,其調查不能受任何一方的干擾,而“多次私下見面”,似乎免不了瓜田李下之嫌……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達芬奇”事件呈現出的矛盾、懸念、秘密與衝突,非常典型地代表著中國諸多領域“潛”著的規則。“達芬奇”可以對公眾、對消費者十分倨傲,甚至一毛不拔,卻對它認可的潛規則頂禮膜拜,不惜一擲千萬金。這說明瞭潛規則之威力無窮。在中國,公正的新聞調查之必要毋庸置疑,諸多“潛”于水下的“密碼”,有必要拎出水面,讓公眾透明地打量。
如果,連本該公正的新聞調查,也被捲入“密碼”怪圈,“違規”層出不窮,甚至遭遇信任危機,就讓人不能不悚然而惕。
透視“密碼”現象,讓人深覺,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社會機制,才是讓公眾擁有安全感、建立誠信與互信的前提。而肩負社會瞭望哨之責的媒體,其社會責任、嚴格自律與專業水準更是缺一不可,唯其如此,才能最終解開諸多見不得光的“密碼”……(李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