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有殘疾的拾荒者鄭田龍上午剛被兩名男青年騙走5900元,下午到一家農業銀行網點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多給了他15000元。“昧心錢,我一分也不能要”,秉持這種信念,鄭田龍將15000元錢退還給銀行,銀行的工作人員連聲道謝。(3月3日《錢江晚報》)
一個普通的拾荒者,在遭遇被騙5900元後,卻意外獲得銀行錯給的15000元。面對天降鉅款“破爛王”不為所動,主動將現金退給了銀行。如此天意巧合讓人驚嘆,如此以德報怨令人敬佩。
5900元對於一個拾荒者來說損失真不算小,所以當銀行錯給自己15000元錢時,似乎是老天刻意要給他的補償。按說鄭田龍也不是完全沒有一絲貪念的人,否則也不至於會拒絕別人好言相勸,被人以所謂“廢銅”騙走5900元。也不是他家生活富足不需要錢,他右眼受傷失明,又遭遇車禍斷了右腳,還要供養孫子讀書,日子非常艱辛,何況自己還剛剛破財。但在如此巨大心理落差之下,如此巨大的利益糾結之中,拾荒者經受住了考驗,做出了正確抉擇。
客觀地講,我們的社會不總是陽光燦爛,生活不總是溫馨美滿,否則拾荒者鄭田龍也不至於會被“廢銅”所騙。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有陰雲就對太陽失去等待,不能因為有醜惡就對美好失去期盼,不能因為有欺詐就對誠信失去堅守。而應該像當鄭田龍這樣,即使自己遭遇不公和不幸,仍然可以保持平常心態,不動搖做人的原則,“昧心錢,我一分也不能要”的誠信,絕非那一文不值的“廢銅”,而是勝似足金,價值千金。
當整個社會都那麼期待善良、呼喚愛心、尋找誠信、懷念雷鋒的時候,我們是否能夠像鄭田龍一樣,少一點私心雜念,多一點坦蕩光明,身體力行的傳承一種優良傳統、一種純凈風氣、一種高尚精神?(舒朗秋 原題:拾荒者退還銀行錯給鉅款,誠信不是“廢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