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根據安排,今年將取消醫院藥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同時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服務價格,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4月19日《新京報》)
簡單地說,這項改革就是降低藥價、提高醫價(醫療服務價格)。這“一降一升”其實是醫改中的價格改革,目的是把不合理的價格關係理順。
一方面,因為有藥品加成政策存在,醫院賣藥有利可圖,醫生多開藥、開貴藥客觀上有動力。而從本質上看,醫院是醫療機構而非醫藥公司,其價值應體現在“醫”上而不是“藥”上。因此,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醫藥分開,成為醫改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另一方面,應當承認,目前有些醫療服務價格是偏低的,比如普通門診掛號費只有幾塊錢(有的地方還是免費的),與門診醫生的勞動付出不相稱。以前醫生通過開藥來“堤內損失堤外補”,藥品加成取消後,醫療服務價格勢必要有所提高,讓醫生的服務價值得到應有體現,同時彌補醫藥分開後醫院的收入損失。
當然,民眾最為關心的問題顯然是:這“一降一升”會不會增加患者的負擔?改革的結果會不會是藥價沒有降下來,或者降價幅度很小,醫價卻提上去了,並且提高很多?
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因此,對於怎樣降低藥價、提高醫價,需有更加週密的制度安排,並加強監管。尤其需要注意:與藥品加成時醫生喜歡開“大處方”類似,醫價提高後,醫院會更加熱衷於“過度醫療”,這種衝動必須採取措施遏制。減輕患者負擔,應是醫改的基本原則、目標和任務。
讓人欣慰的是,為防止“一降一升”加重患者負擔,“工作安排”強化了政府在醫療投入方面的責任。比如,調整後的醫療服務收費將被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醫價雖然提高了,但可用醫保支付和報銷。而按照深圳市此前出臺的規定,醫療服務費提高的部分全部由醫保支付,無須患者按比例自付。再比如,破除“以藥補醫”後,醫院減少的收入除了通過提高醫價來填補,還要通過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補償,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這樣,就有望使醫價提高的幅度小于藥價下調的幅度,人們看病的整體費用下降。
無論是將增加的醫療服務收費納入醫保,還是政府補償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的損失,其主題都是加大政府投入、強化政府責任。可以說,這正是此次醫改新政的最大亮點。醫療是政府向民眾提供的一項基本公共服務,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是公民應得的福利,所以,這樣的改革思路體現了公立醫院回歸公益,無疑有利於醫改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