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打工者以上升機會,讓他們的夢想和青春有生長的空間,或是消除“打工者成彩民主體”的最好選擇
近期,記者走訪北京數十家彩票投注站,採訪百餘位彩民發現,低收入打工者已成為購彩主體,且有的癡迷程度很高。按照《彩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發行機構應該張貼警示標語,但記者走訪數十家彩票站,沒有一家張貼有警示標語。(5月2日《新京報》)
低收入的打工者已成為購彩主體,驗證了學者馮百鳴的調查結論,外來務工人員是購買彩票的主力,而且有的非常癡迷,“這種購買結構肯定是不合理的”。對此,我們該如何審視?這僅僅是彩民結構的問題嗎?
此前,北京師範大學公佈的一份中國彩民行為網路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彩民已達兩億多人,其中問題彩民約700萬,重度問題彩民達到43萬人。這些人月收入不到3000元,夢想通過中彩票一夜暴富。兩者結合,我們可以發現,低收入的打工者已成為購彩主體,與“發行彩票是為了幫助窮人,但窮人卻買了更多的彩票”的怪圈有關,與整個社會氛圍和低收入者的落地有關。
筆者以為,“打工者成彩民主體”隱藏著雙重悖論:一是彩票的公益性質似乎正在被賭博和功利心理所遮蔽、掩蓋;二是弱者成主體意味著我國的彩票陷入了尷尬,同時也折射著弱者出路狹窄、機會匱乏的社會弊病。
彩票是一個福利事業,這本為常識,無須多說,但彩票同時被比喻為“微笑納稅”,由此延伸出的重要原則就是:不能由困難群體支撐這樣一個市場,不能鼓勵放縱彩民的賭博心態。而我們的現實與此恰恰相反,低收入者不僅成了主體,發揮著支撐作用。附著在低收入者身上的賭博、賭徒意識,很難讓人們認為,這是在為社會和公益做貢獻,長此以往,彩票似乎成了投機者的遊戲,成了弱者夢想一夜暴富的“載體”,如此種種,能不讓人深思和醒悟嗎?
“打工者成彩民主體”,意味著中獎幾乎成了彩票的唯一功能,有助公益和幫助窮人的功能卻在有意無意之間被忽略了。正如專家所說,國家發行彩票支援公益,但幾乎沒有彩民買彩票時想到過公益,“跟他們一點兒關係都沒有”。站在這樣的前提下,可以發現,“打工者成彩民主體”與社會宣傳有關,更與低收入者的心態和機會逼仄有關,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當前,社會資本和社會資源都具有向優勢群體集聚的傾向,這就造成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局面,而對“打工者成彩民主體”現象來說,打工者就是弱勢群體中的一員,他們也有向上的願望和夢想,而這種夢想和願望無法通過制度化的渠道來實現時,買彩票“中獎”就成了唯一的選擇。因為他們沒有其他可以依賴的憑藉,除了白日做夢般的“中獎”外,留給他們可供改變命運的選擇比較少。這在筆者看來,是“打工者成彩民主體”的重要誘因。也就是說,在指責他們的不理智和投機外,社會也應進行深刻的反思。
研究機構的調查顯示,問題彩民的不斷出現,在某種意義上消解著彩票的正面效應。因此,不可忽視“打工者成彩民主體”現象,同時也要認識到,給打工者以上升機會,讓他們的夢想和青春有生長的空間,或是消除“打工者成彩民主體”的最好選擇。當然,加強對彩票事業的公益宣傳,也必不可少。